近年来P2P在我国如雨后春笋般疯狂来袭,短短几年就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网贷之家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7月P2P网贷行业整体成交量达825.09亿元,环比6月上升了25.10%,使得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7660亿元。业内人士指出,预计2015年网贷行业的全年成交量或突破1万亿元。
但繁荣的背后却是野蛮生长,P2P企业跑路、提现困难、自融等问题也是屡见报端。相关部门已经加大对P2P问题的关注,近来发布了一连串的政策法规,但是对P2P行业来说,远远不够,只有将监管细化了,才能保证P2P良性发展,才能保证投资者的利益。
疯狂:网贷成交量将破亿元
自2007年国内首个P2P网贷公司出现以来,P2P网贷规模呈现破竹之势增长。而近来“宝宝类”理财产品年化利率的“跌跌不休”以及股票市场的起伏不定,促使更多的投资者将资金转移至P2P市场。据网贷之家联合盈灿咨询最新发布的《中国P2P网贷行业2015年7月月报》显示,2015年7月P2P网贷行业整体成交量达825.09亿元,环比6月上升了25.10%,为去年同期的3.8倍,使得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7660亿元。
从P2P的发展区域分布看,形成了以北京、广东、上海、山东、浙江、江苏为活跃中心,其他地区跟随发展的大格局。其中北京市网贷成交量首次超越广东,跃居全国第一位,达243.71亿元,环比6月增加38.87%。而广东、浙江、上海网贷成交量位居2-4位,成交量分别为233.76亿元、123.01亿元、93.64亿元,环比6月分别增加15.87%、18.70%和40.02%。
P2P为诸多中小微企业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至今年7月,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也创新高。上述报告数据显示,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目前已增至2391.8亿元,环比6月增加14.59%,是去年同期的4.57倍。按照2015年以来网贷贷款余额增长速度,预计到2015年年底网贷贷款余额或能突破4000亿元。
此外,从P2P的参与人数来看,活跃投资人数和借款人数也在继续大幅度攀升。7月,投资人数达到了179.31万人,环比上月增长了16.16%;借款人数达到了44.13万人,环比上月增长了33.57%。
毋庸置疑,持续火爆的P2P仍将会给市场带来惊喜,盈灿咨询首席执行官、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官马骏如表示,预计2015年全年成交量或突破1万亿元。
乱象:六成问题平台跑路
在P2P迅速成长的同时,市场也呈现出了泥沙俱下的局面。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累计问题平台数量已经达到895家,仅7月份问题平台的数量就达到109家,为今年次高。
由于准入门槛低、行业标准缺失、无明确监管机构,P2P网贷行业乱象丛生,跑路、失联,债项虚假、信息披露不全等问题屡见报端。网贷315数据显示,跑路问题占据P2P问题首位,占比62.6%;提现困难问题平台位居第二位,占比28%;歇业停业占了P2P问题平台的4.3%。值得注意的是,有2.71%的平台涉嫌诈骗。
P2P问题平台在设立初期,都用高收益给予投资者信心,但最后却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财产损失。《楚天金报》报道,湖北宜昌的“起点贷”平台近日出现了提现困难,涉及1400位投资人和1.425亿资金。“起点贷”的多位投资人表示,该公司通过取得的各种荣誉和高收益,以及较好的客户体验,吸引投资者掏钱。但实际上,“起点贷”高收益并没有坚持多久,其早已出现贷款人逾期的问题。投资人表示,平台一直在隐瞒真实情况,还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拖延时间,直到问题掩盖不住了,只好对外宣告无法提现,成为名副其实的问题P2P平台。
“起点贷”出现问题,并不是一个孤例。业内人士介绍,由于借款人的严重逾期而导致平台资金链出现断裂,而又无相应风险防御机制,后期的资金挪用“借新还旧”,以致出现问题就不可避免。此外,某些P2P问题平台将融来的资金投到老板自己的实体项目,属于典型的自融平台,一旦项目不盈利或资金链紧张,将直接导致投资人的本金很难拿回,出现提现困难或老板跑路。
监管:行业亟盼细则落地
火热的P2P乱象丛生,为行业的发展埋下了一个又一个不定时的炸弹,庆幸的是,监管正在逐步收紧,护航P2P.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P2P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范,相当于给了P2P明确的法律地位。除此之外,《指导意见》明确P2P由银监会来主导管理。
7月31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这意味着此前第三方支付争抢的P2P资金托管业务或被禁止,P2P平台将寻求银行托管资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的认定,重申了P2P作为信息中介的定位。此外,最高院划定24%和36%两条利率红线,特别是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按照多数平台的公开说法,理财端的费率加上2%-5%的中间费率,就是借款端成本。可见,《规定》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P2P的发展。
一连串的政策规定,表明了监管要规范P2P发展的决心,但这远远不够,还需要出台更多监管细节。
点融网联合创始人、共同CEO郭宇航认为,《指导意见》对“信息中介”的定位,实操性不强。平台自身不得担保,那第三方担保是否允许呢?比如与平台自身没有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担保公司,或是保险公司的履约保证保险,算不算合理的增信手段?而对于风险准备金的模式,中瑞财富CEO张巍薇表示:“余额近期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P2P定位于信息中介,理论上不能承担本息兑付的责任,所以就没有必要准备风险准备金。但具体如何界定,还要看监管细则。”,此外,关于P2P平台注册资本、资金存管、信息披露等规定也亟需细化。
政策的相继出台,围绕P2P的规则正在逐渐成形,具体的监管细则还要各部门讨论制定。只有细则早日落地,才能给平台以及用户吃一颗定心丸,才能真正享受互联网金融带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