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7日电 昨日晚间,针对有媒体报道企业申请挂牌新三板存在“借壳”的现象,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并购重组行为并非“借壳”。对于可能涉及“借壳”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在审查中保持与挂牌准入环节的一致性,避免出现监管套利。
该负责人表示,所谓“借壳”,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并购重组行为。部分市场主体意图通过“借壳”实现在市场准入上的“弯道超车”,是对市场特点了解不足,存在误解。
从市场运行实际情况来看,截至2015年7月31日,新三板市场共有68家公司发生收购事项,159家公司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其中绝大部分属于挂牌公司的产业整合行为,未出现收购(即控制权变更)与重组(即主营业务变更)行为的交叉,仅是单纯的公司控制权变动或资产结构调整。少数挂牌企业出现的收购与重组行为交叉的情形中,重组对手方与收购方无关联关系,或者置入资产体量很小。因此都不涉及所谓的“借壳”操作。
截至目前,新三板市场仅有2家公司在控制权发生变动的同时或控制权变动后,购买置入了来自于收购方及其关联方的大额资产。对于这两家公司的收购和重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依据企业挂牌准入标准进行了审查。
该负责人指出,全国股转公司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行正常的行业、业务整合,中国证监会已经制定并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股转公司也制定并发布了相关配套规则。针对可能涉及“借壳”的并购重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在审查中将保持与挂牌准入环节的一致性,避免出现监管套利;相关规则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将择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