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體系補短板系列政策將出

2018年06月14日08:20  來源:經濟參考報
 
原標題:養老金體系補短板系列政策將出

  6月13日,備受關注的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靴子落地。《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多位權威人士處獲悉,2018年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關鍵年,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頂層設計基本完成並依序步入落地期。此外,為了加快破解地區間和群體間養老保險不平衡問題,盡快筑牢養老保險“三支柱”,政府正在不斷充實政策工具箱,除了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外,包括提高企業和職業年金立法層次等在內的“補短板”系列政策也在醞釀中,將根據既有路線圖和時間表適時推出。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作為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第一步,均衡地區間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負擔,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不同地區之間的養老保險繳費負擔不均,加劇了地區間發展的不平衡。加快推進全國養老保險統籌,既能均衡各地區養老保險繳費負擔,也能為市場經濟競爭創造公平環境。”一位權威人士告訴記者,群體分割的局面也要加快扭轉。不同群體之間的養老金待遇差距較大,也不利於縮小社會差距、改善收入分配。未來要嚴格控制並逐步縮小群體之間的基本養老金待遇差距。

  基本養老保險已經邁出關鍵一步,商業性養老保險也在加快推動。今年4月,財政部等五部門發布《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中國社會保險學會會長胡曉義在日前召開的全國首屆養老金高峰論壇上表示,上述通知打響的這一槍,預示著第三支柱開始破冰,比較完整的養老保險體系框架初步構建。

  “養老保險頂層設計已完成,‘圖紙’已經有了,現在的關鍵是加快施工。”人社部基金監管局局長唐霽鬆也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養老金改革矛盾的主要方面仍然聚焦於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人社部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91548萬人,8.04萬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參加職工人數為2331萬人。

  “作為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一支獨大,第二支柱發展緩慢,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養老金制度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雖然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政策開始落地,但總體看商業養老保險規模仍然非常小。”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金維剛說。

  “實現多層次養老體系的均衡發展,是當前養老金制度面臨的主要問題。”國家發改委相關部門負責人透露,未來仍將充實養老金制度改革的政策工具箱,設定具體時間表、路線圖以及優先序,循序漸進推出。

  一方面,抓中央調劑金制度等既有政策落實落地,另一方面,明確近幾年的行動目標,特別是第二、第三支柱的目標和具體政策。

  上述負責人還表示,政府未來還將研究對策推動養老金體系轉型,逐漸降低統籌統支壓力,為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發展騰挪空間。“在加快宣傳形成社會共識的同時,還將加強准入標准和條件認証,配以相應的監管政策。”

  推進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的法律法規建設成為當務之急。唐霽鬆表示,社保法僅對第一支柱基金的收、支、投資、監管作出總體性規定,第二支柱尚無法律法規支撐。由於立法層次低,約束力不強,造成權威性不足和監管執法效率差的問題。

  “第二支柱稅收優惠政策遲遲沒有出台,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職工參與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的積極性。”胡曉義指出,加快養老保險專項立法應該成為養老保險制度進入新時代的重要標志之一。

  對於發展第三支柱,唐霽鬆指出,要加快個人養老儲蓄試點,總結經驗、迅速推廣。政府、市場、社會組織等各方力量要打破既定利益格局,要高度注重監管的法制建設,提高立法層次,細化監管措施。

  “從單一層次到多層次必然要以調整第一層次的利益格局為必要條件,需要以維持較高的替代率為制度轉型的條件,而與替代率高相對應的必然是繳費率高,增加第二、第三層次可能會加重用人單位與個人負擔。”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指出。在金維剛看來,未來養老保險實現全國統籌之后,將會為降低養老費率創造有利條件,從而為越來越多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打開新的發展空間。

  此外,唐霽鬆表示,個稅遞延型商業性養老保險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還需要不斷優化完善。管理方式與制度目標的確定、管理服務平台的搭建、稅收遞延的實施等,都是制度設計的核心內容。

  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副書記郭建華指出,主管部門將通過督導調研、召開座談會的形式聽取地方和機構意見,對普遍反映的問題出台指導性意見。

(責編:朱一梵、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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