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壽險外資持股上限擬放寬至51%

傅蘇穎

2018年06月01日08:08  來源:証券日報
 
原標題:合資壽險外資持股上限擬放寬至51%

分析人士認為,短期內可能會有一批中外合資壽險公司變為外資控股

5月30日,銀保監會同時發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的決定(建議稿)》(以下簡稱《管理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兩個文件,同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實施細則》對外資保險公司在合資壽險中的持股比例做了修訂,持股比例上限從原來的50%放寬至51%。

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師徐承遠昨日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本次對壽險公司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的調整,意味著我國全面放開保險公司的外資控股限制,短期內可能會有一批中外合資壽險公司變為外資控股。由於財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早在2004年就已不設限,故此次修訂對外資財險公司的股權結構無影響。

“目前外資險企市場份額較低,外資控股短期內對國內保險行業格局影響不會太大,中長期來看有利於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徐承遠認為。

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末,我國共有外資保險公司56家,總資產1.03萬億元,總保費2140.06億元,市場份額分別佔比6.71%和5.85%,維持在較低水平。

徐承遠表示,由於目前國內主要壽險公司以代理人銷售為主,合資壽險公司依靠電網銷和銀保兩類渠道拓展業務。即使外資控股,在戰略和產品上仍將延續當前經營思路,短期不會對壽險業產生實質性影響,國內保險業格局不會發生重大改變。但中長期來看,隨著保險控股權的實現,國外保險先進管理理念和豐富的產品設計經驗將會引入國內,有助於改變當前保險市場低層次的競爭局面,營造健康的發展環境。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昨日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近年來,由於發展理念的偏差,大量中短期存續業務弱化了壽險的保障功能,且高負債成本使部分公司面臨利差損和費差損的壓力,並倒逼和誘發資產端的激進投資行為。目前由於監管政策導向的變化,一些公司的流動性風險凸現。

朱俊生表示,目前外資保險公司的市場份額較為有限。隨著外資持股人身保險公司比例放開,外資進入壽險業的組織形式將更加靈活,大大增強了外資壽險公司經營的靈活性與自由度,這將有助於提高其拓展中國保險市場的積極性。

擴大對外開放,可以促進保險業轉變經營理念,推動保險市場深化改革,並有助於外資保險公司提高市場份額。朱俊生表示,“開放政策落實后,外資保險業務、尤其是壽險業務將加快發展。隨著外資保險公司對中國保險市場滲透度的提升,其審慎經營理念的影響將逐步擴大,在長期保障業務發展方面的經驗將會外溢,從而會促進中國保險市場的轉型與高質量發展。”

另外,《實施細則》還對外資保險公司的主要股東作出一定限定,提出外資保險公司至少有1家經營正常的保險公司作為主要股東,主要股東自取得股權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股權。

對此,徐承遠認為,對外資險企的主要股東作出一定的要求,主要是遵循“保險姓保”的原則,為保險公司合法合規經營保險業務奠定基礎,有利於維護外資險企經營穩定,保護消費者權益不受損失。防止外資壽險公司中類似前海人壽、安邦人壽等公司的出現,銷售萬能或投連等理財型產品獲取低成本的保險資金進行不合理的投資行為。

朱俊生認為,《實施細則》對外資股權轉讓與退出作了一定的約束,有助於引導外資公司在中國長期可持續拓展業務,這也符合外資公司的目標訴求。

(責編:朱一梵、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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