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修改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四部規章

傅蘇穎

2018年02月24日08:12  來源:証券日報
 

  本報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要求,維護保險監管法律制度體系的協調統一,中國保監會近期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四部規章進行了修改。

  本次以“修改決定”的形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外國保險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辦法》《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等4部規章相關條文進行集中統一修改。主要對已取消的“設立外資保險公司相關材料公証”“外國保險機構駐華代表機構設立及重大事項變更相關材料公証”“出具保險公司發行私募次級債法律意見書”“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材料中文譯本公証”等中介服務事項所涉條文進行調整。(傅蘇穎)

(責編:李棟、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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