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保障基金:筑牢保險業風險屏障 守護保險消費者保單安全

2018年01月30日09:14  來源:中國網
 

  在保險行業蓬勃發展的今天,保險已經成為人們抵抗風險的重要方式,可是萬一保險公司遭遇重大打擊,如金融海嘯、破產危機時,保險消費者的保單由誰來賠付,利益由誰來保障呢?

  答案就是保險保障基金。

  什麼是保險保障基金制度?

  為保障投保人利益、維護行業健康發展,保險公司依據《保險法》和《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繳納形成了保險保障基金,成為我國金融業建立的第一支風險救助基金。當保險公司存在重大風險,可能嚴重危及社會公共利益和金融穩定時,國家將動用保險保障基金,對保單持有人提供救濟或處置保險行業風險。可以說,保險保障基金制度是保險行業的最后一道風險防線。

  保險保障基金制度是如何逐步建立完善的?

  我國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經歷了企業留存、集中管理和公司化運作三個階段。

  一是單獨提取、專戶存儲的企業留存階段(1995-2004)。1995年頒布實施的《保險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支持保險公司穩健經營,保險公司應當按照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提存保險保障基金。保險保障基金應當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二是專戶繳入、加強監督的集中管理階段(2005-2008)。2004年12月30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明確了“集中管理,統籌使用”的制度規定。

  三是借鑒經驗、積極改制的公司化運作階段(2008至今)。2008年,依據保監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共同頒布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保基金公司”)成立,依法負責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它既是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也是監管部門防范和化解行業風險的抓手。按照承擔的使命和責任,中保基金公司以“服務保險監管、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服務保險消費者”為發展方向,盡心盡職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作為使命。

  當前保險保障基金是如何運行管理的?

  廣大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繳納保費獲得保險服務,保險公司依法按照保費的一定比例繳納保障基金。中保基金公司作為保障基金的專門管理機構,按規定向保險公司收取保障基金,在保証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保值增值能力,依法履行行業風險處置和風險監測職能。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險保障基金余額1125.02億元 ,其中,財產險基金余額715.58億元,佔63.61%,人身險基金余額409.44億元,佔36.39%,為保險保障基金制度發揮功能作用奠定了良好的資金基礎。

  可以說,保險保障基金制度和中保基金公司既與保險監管密不可分,又與保險消費者和保險公司息息相關。

  有了保險保障基金,保險消費者的保單利益將更有保障,更加安全。

(責編:李棟、趙爽)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