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FOF有望月底獲批 公募基金最高開200萬年薪招人才

2017年10月23日08:36  來源:証券日報
 

  10月20日,南方全天候策略FOF率先募集成功並成立,成為第一隻成立的FOF基金。同樣提前結束募集的嘉實領航資產配置FOF,預計在本周成立。隨著FOF基金推行節奏的加快,業內預計,第二批FOF基金的審批也臨近,預計會在本月底或下月初有所進展,可能涉及4家基金公司。根據証監會最新的基金審批信息,截至9月30日,目前申請待批的FOF基金達到79隻,涉及46家基金公司。

  隨著FOF基金推進節奏的加快,公募行業也在加緊招聘相關人才。《証券日報》基金新聞部記者查閱招聘網站發現,目前多家公募基金委托獵頭招聘FOF基金經理,開出的年薪從50萬元—200萬元不等。負責招聘FOF基金經理的一位獵頭對記者表示,基金公司對FOF基金經理要求比較高,多偏向有大型券商資管、銀行或公募基金管理經驗的人才,甚至有基金公司直接要求目標基金經理要有銀行管理FOF產品管理經驗,即便是有海外FOF產品管理經驗的他們也暫不考慮,能匹配的人才比較難招。

  FOF基金推進節奏加快

  公募緊急配備相關人才

  備受業內關注的FOF基金又有新進展,南方全天候策略FOF於10月20日成立,成為第一隻成立的FOF基金。另外嘉實基金的FOF產品也提前結束募集,預計本周也能成立。據南方基金官網顯示,南方全天候策略FOF首募規模超33億元,FOF首戰告捷。業內預計,第二批FOF基金的審批也臨近,預計會在本月底或下月初有進展,可能涉及4家基金公司。

  隨著公募FOF推進節奏的加快,《証券日報》基金新聞部記者查詢招聘網站發現,多家獵頭公司在為公募基金尋找FOF基金經理、研究員以及風控經理。記者統計發現,FOF基金經理的年薪從50萬元—200萬元不等,要求的任職條件也不同。

  據某招聘網站招聘信息顯示,一家國內排名前五的基金公司給出150萬元—200萬元的年薪,招聘FOF固定收益基金經理,是目前給FOF基金經理開出薪資最高的基金公司。該公司要求基金經理有金融或投資相關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5年及以上金融機構工作經驗,同時要有2年及以上投資管理工作經驗,另外,還要求要有一定的量化分析基礎,擁有CFA、CPA等金融專業認証資格者優先。

  記者致電該獵頭時,她表示,這家公募基金的薪資確實比較高,但是對FOF基金經理的要求也比較高,因為國外的FOF產品與國內不同,即便是有海外FOF產品管理經驗的他們也暫不考慮,該公司更傾向於招聘有銀行管理FOF產品經驗的投資經理。因為要求比較高,匹配的人才比較難招。

  另一家中國首批合資基金公司在招聘網站上列出的要求則沒那麼多,除了學歷要求之外,更側重基金經理的基金研究工作經歷。基金經理有在保險公司從事基金投資、基金研究,在基金評價機構從事基金研究,在私人銀行從事資產配置建議、偏重基金方向的投資顧問等相關工作經驗優先,對投資經驗年限並沒有明確要求,給出的薪資相對較低,年薪為50萬元—80萬元。

  《証券日報》基金新聞部記者致電咨詢該獵頭時,他解釋到,主要是因為公司目前申請的FOF產品仍在列隊中,第二批審批不知能否通過。另外50萬元-80萬元的薪資僅為基本工資,如果加上各種獎金,年薪也能上百萬元。另外,公司更傾向招聘有大型券商資管或者公募基金從業經驗的人員。至於實際投資經歷,他告訴記者至少要有1年-2年的實際管理經驗,若沒有實際投資經驗,就隻能做研究員。

  仍有79隻FOF產品

  排隊待批

  除了FOF基金經理之外,一些公募基金同時也在招聘FOF風控經理和研究員,開出的年薪在30萬元—65萬元,其中國金基金要求風控經理有具有金融類碩士學歷,以及兩年以上基金、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貨、証券等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相關工作經歷,具有一定的實務經驗﹔同時有FRM、CFA認証資質者優先。

  根據証監會最新的基金審批信息,截至9月30日,除去首批通過的6隻FOF基金之外,仍有79隻FOF產品排隊待批,涉及46家基金公司,其中,匯添富基金待審批的FOF產品多達4隻,另外華夏、南方、招商、博時、富國、廣發、國泰、諾德、長盛等基金公司申請待批的FOF產品也均有3隻。

  《証券日報》基金新聞部記者觀察發現,今年3月21日,跟首批獲批的6隻FOF基金同日獲得第一次反饋的還有另外6隻基金,涉及5家基金公司。匯添富基金旗下2隻,中融基金、長盛基金、前海開源基金和上投摩根基金旗下各有1隻。9月份,有2家基金公司申報的FOF基金獲受理,中郵創業基金和九泰基金各有1隻。

  FOF基金作為基金市場的新成員,在被投資者質疑的同時,也被寄予厚望。有投資者將FOF基金與當初的QDII基金對比,認為基金經理均沒有相關經驗,並不看好。但是也有投資者對記者表示,基金經理比一般投資者更熟悉圈內基金經理的風格,並且比較看好某家基金公司的FOF產品,該投資者也已申購此FOF產品。

(責編:李棟、趙爽)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