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管理人“選秀”啟動 須有社會基金或年金管理經驗

2016年10月27日09:10  來源:人民網-基金頻道
 

人民網北京10月27日電 (章斐然)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昨日(26日)在其官網發布“養老金”管理人首次評審工作的相關事宜。如此前業內分析,首批養老基金管理人須具備社保基金境內証券投資管理經驗或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經驗。

公告全文如下:

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國發〔2015〕48號)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稱社保基金會)相關評審規定,社保基金會將依規進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境內証券投資管理機構的首次評審工作。現將申請條件、申請時間以及其他注意事項等公告如下:

一、申請條件

申請參加境內証券投資管理機構首次評審的專業機構,需具有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內証券投資管理經驗或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經驗。有下列情況的除外:

(一)截至本公告日,最近3年沒有實際從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內証券投資和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業務﹔

(二)截至本公告日,最近3年在從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內証券投資、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業務或其他投資管理業務中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監管部門相關的重大處罰。

二、申請時間

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機構,如有申請意向,請於2016年10月31日17時之前將申請材料(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三套,電子版請刻錄光盤)報送至社保基金會証券投資部,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項

(一)申請材料包括申請意向函、符合上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証券投資管理機構首次評審申請條件的証明材料、誠信承諾書。

其中,申請意向函中應明確表明申請意向,列明機構名稱、法定代表人信息、聯系人信息﹔符合首次評審申請條件的証明材料中,應列明最近三年實際從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或企業年金業務的相關合同名稱和合同有效期限,應對最近3年的違法違規事項和監管部門處罰情況進行詳細充分的信息披露﹔誠信承諾書中應承諾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准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

上述申請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申請機構的申請材料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情形的,在申請受理或專家評審階段,社保基金會將終止其申請受理或專家評審﹔對於經過專家評審后成為投資管理機構,發現有上述虛假行為的,社保基金會將終止其投資管理業務,視情節嚴重程度禁止其3至5年參與投資管理機構申請。

(二)評審期間,上述申請材料中的信息如發生重大變化,申請機構須提交相關情況詳細說明。

四、后續工作安排

根據有關規定,社保基金會開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証券投資管理機構評審工作,包括評審公告、申請提交、申請受理、專家評審、社保基金會審定、結果公告、監管部門備案七個階段。

社保基金會將對按時提交申請材料的機構進行條件審查,受理符合上述條件的機構申請,並發放調查問卷。社保基金會將按有關規定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並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申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証券投資管理機構首次評審的專業機構,可通過如下方式與社保基金會聯系。

評審工作聯系電話:010-58395839轉5499

評審工作電子郵箱:pingshen_manager@ssf.gov.cn

傳 真:010-5836238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豐匯園11號樓豐匯時代大廈南座

郵 編:100032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

2016年10月26日

(責編:章斐然、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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