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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証監會2020年共辦理違法違規案件740起 打擊力度持續強化

2021年02月06日17:19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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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2月6日電 (記者杜燕飛)証監會5日召開例行發布會,通報2020年違法違規案件辦理情況:全年共辦理案件740起,其中新啟動調查353件(含立案調查282件),辦理重大案件84件,同比增長34%﹔全年向公安機關移送及通報案件線索116件,同比增長一倍,打擊力度持續強化。

據証監會介紹,這些違法違規案件主要特征如下:

財務造假案發領域增多,系統性、規模化特征明顯,財務舞弊與其他違法行為相互交織。全年新增信息披露立案案件84件,其中財務造假立案33件,案件數量與去年基本持平。一是案發領域延伸,除傳統的IPO、持續信息披露、並購重組等環節外,財務造假在債券發行、新三板精選層等領域時有發生。二是造假動機復雜,有的為達到發行上市條件謀劃系統性造假﹔有的為完成並購重組業績承諾蓄意造假﹔有的為達到精選層財務標准粉飾業績。三是造假手法更加隱蔽,約60%的財務造假案件涉及虛假資金循環、虛構購銷業務,有的上市公司虛構境內銷售業務、虛報出口貨物銷售收入,連續4年累計虛增收入70億元﹔有的偽造銀行回單,虛增利潤28億元。四是財務造假與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違法行為相互交織。有的大股東以對外投資的名義將上市公司資金非法轉入個人關聯賬戶,再以投資收益的名義流回上市公司虛增利潤。

操縱手法快速演變,有組織實施操縱市場現象突出。全年新增操縱市場立案案件51起,同比增長11%。實際控制人伙同市場機構操縱本公司股價案件數量增加,全年先后對10名實際控制人啟動調查,如某實際控制人操縱市場非法獲利近30億元。操縱手法進一步呈現團伙化、復合化特征。有的與配資中介串通,通過多個賬戶快速拉抬股價,引誘市場跟風,並企圖掩蓋交易痕跡規避調查﹔有的利用網站、直播間非法薦股充當股市黑嘴,誘騙投資者高位接盤非法獲利2億元。從涉案金額看,全年共22起操縱市場案件交易金額超過10億元,平均獲利約2億元,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

內幕交易案件仍多有發生,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涉案佔比依然較高。2020年,新增內幕交易立案案件66件。從案發領域看,並購重組仍是內幕交易高風險領域,全年新增案件28起(佔42%),股權轉讓、業績信息等領域的內幕交易案件也有發生,利用科創板公司重大信息實施內幕交易的案件露出苗頭。從案發主體看,法定內幕知情人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發比例仍然較高,全年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涉案30起,既有在內幕信息公開前提前買入獲利,又有知情人泄露內幕信息、建議他人買入甚至共同實施內幕交易,還有高管人員在業績預虧、商譽減值等利空信息發布前提前賣出避損。從涉案金額看,惡性內幕交易仍然多發,全年共33起案件交易金額超過1000萬元,單起案件交易金額最高7.5億元,超過80%的內幕交易案件達到刑事追訴標准。此外,公職人員內幕交易仍時有發生。

積聚市場風險隱患的典型案件增多,違法違規敏感性、涉眾性特征明顯。一是全年辦理債券市場違法違規案件9起,主要涉及財務造假、未按規定披露重大事項及定期報告等類型,部分案件市場高度關注。有的發行人連續五年將虧損虛構為盈利,涉嫌欺詐發行和虛假陳述﹔有的連續六年造假,累計虛增利潤20億元。二是全年新增私募機構違法立案案件16起,同比增長33%。有的私募機構參與操縱市場,有的私募機構挪用基金財產兌付其他基金投資者本息,甚至用於償還債務。

中介機構勤勉盡責問題依然突出,相關執業程序不充分、不適當,對財務舞弊跡象未保持合理懷疑。全年新增中介機構違法立案案件15起,其中涉及審計機構9家,証券公司2家,評估公司1家。從業務種類看,年報審計、資產收購、重大資產重組等環節均有涉案,有的會計所在年報審計中未取得充分審計証據,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出具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的審計報告﹔有的評估公司虛增收購標的評估值﹔有的保薦人未盡到必要的持續督導責任。此外,個別會計所在多個審計項目中屢次涉案,內控管理缺失。

証監會表示,與此同時,部分類型案件呈現逐年趨緩態勢。一是全年新增持股信息變動未及時披露、短線交易等違規減持類立案案件19起,同比下降17%。二是全年新增資管從業人員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立案案件2起。此外,根據新証券法規定,新增2起被調查單位和個人阻礙監管案件,對個別上市公司董事長及相關工作人員拒絕、阻礙証監會依法行使調查職權立案調查。

“下一步,証監會將全面落實《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証券違法活動的若干意見》,堅決貫徹‘零容忍’工作方針,依法從重從快從嚴查辦資本市場欺詐、造假等惡性違法行為,切實提高違法成本,強化執法震懾,塑造市場良好生態。”証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

(責編:杜燕飛、張曉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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