証監會:以信息披露為核心 對首發企業進行現場檢查
人民網北京1月30日電 (記者杜燕飛)証監會29日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証監會發行部副主任李維友在會上表示,根據日前公布的《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以下簡稱《檢查規定》),証監會將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常態化開展問題導向及隨機抽取,對首發企業進行現場檢查。
2020年3月,新《証券法》正式施行,明確規定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証券發行注冊制度,要求發行人真實准確完整地披露信息。
“証監會在總結2014年以來持續對首發企業開展現場檢查的基礎上,為貫徹落實新《証券法》精神,做好配套制度的建設,進一步加強了首發企業信息披露的監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檢查規定》,明確証券交易所各板塊的首發企業均予以適用。”李維友說。
李維友看來,在試點注冊制的背景下,開展首發企業現場檢查有必要性:
一是首發企業現場檢查是嚴格實施IPO各環節全鏈條監管的重要舉措。
“目前,IPO審核工作主要通過提出問題、企業及中介機構回答問題等書面方式開展。”李維友表示,對首發企業實施現場檢查,可以通過查閱調取相關基礎材料,深入發行人現場開展穿透式重點檢查,是對書面審核工作的必要補充,有助於提升審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能夠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起到強大的震懾作用,從源頭上淨化IPO市場環境。
二是首發企業現場檢查是督促中介機構勤勉盡責、審慎執業,發揮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的重要抓手。
李維友稱,目前部分中介機構仍然存在職業操守欠缺、合規意識淡薄等問題。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能夠針對性地發現中介機構執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加大對現場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罰力度,壓實中介機構責任,不斷提升中介機構職業道德水平及守法合規意識,營造守法誠信的道德環境,夯實資本市場誠信基礎。
三是首發企業現場檢查是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証券發行制度,不斷提升信息披露質量的重要手段。
李維友表示,開展首發企業現場檢查,有助於嚴格落實發行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全面提升公司規范治理水平及信息披露質量,不斷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証監會將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常態化開展問題導向及隨機抽取的現場檢查,聚焦重點問題,不斷提升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李維友表示,要針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發行人信息披露及中介機構執業質量問題作出分類處理,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保持高壓態勢,壓嚴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堅持從嚴審核,嚴把資本市場入口關,支持優質企業上市,努力打造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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