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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局:優化結構完善做市商制度 推動外匯市場深化發展

2021年01月09日09:32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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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月9日電 (記者杜燕飛)記者從國家外匯管理局獲悉,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修訂〈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的通知》(以下簡稱《指引》),進一步完善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制度,促進外匯市場可持續發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和金融市場雙向開放。

據了解,作為2005年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一項重要配套措施,國家外匯管理局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建立做市商制度,此后適應市場發展需要,先后於2010年和2013年進行了修訂完善。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王春英表示,目前,做市商已成為我國外匯市場的重要參與主體,對市場平穩運行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金融市場雙向開放的不斷推進,做市商制度也亟待進一步完善。

“因此,在充分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國家外匯管理局再次修訂《指引》,著力提升市場報價質量和交易行為規范性,更好促進外匯市場有序發展。”王春英表示。

此次修訂涉及哪些內容?據王春英介紹,此次《指引》修訂主要遵循動態競爭、獎優罰劣、規模穩定、標准透明、公開公平的原則,修訂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優化做市商結構。發揮綜合做市商優勢,不再分產品設置做市商,鼓勵做市商提高各產品綜合交易和做市能力。

二是簡政放權。下放嘗試做市機構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降低准入門檻,支持更多金融機構參與報價和提供流動性。

三是規范做市交易行為。加強對做市商日常監測、考核和評估,引導做市商減少對交易量的依賴,注重報價質量的提升和流動性的提供。

四是強調做市商責任。明確做市商應依法履行的義務,包括報價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匯價的浮動幅度、遵守外匯市場自律機制相關自律規范、積極引導客戶樹立匯率風險中性意識等,進一步強化做市商依法做市、服務實體經濟的意識。

談及完善做市商制度對銀行間外匯市場發展的影響,王春英認為,市場結構將更加合理,銀行間外匯市場將在延續“做市商——嘗試做市機構——普通機構”競爭性三級分層體系的基礎上,實現結構優化。

“第一層為類型多樣、做市能力較強的綜合做市商。根據當前外匯市場發展情況,現階段做市商數量暫定25家,未來將根據外匯市場發展情況進行適當調整。”王春英表示,第二層為數量較多、比較活躍的分產品嘗試做市機構。第三層為數量眾多的普通機構。

同時,市場流動性將更加充分。“優化做市商結構、擴充做市力量、規范做市交易行為等措施的實施,將有利於進一步提升做市商報價質量和流動性供應水平。”王春英說。

(責編:杜燕飛、張曉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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