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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通報近期人身保險產品問題 長險短做等問題仍存

2020年12月31日16:25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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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31日電 (張文婷)近期,銀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就人身保險產品核查過程中發現的產品設計、條款表述、費率厘定等問題進行通報。

通報顯示,產品設計方面,存在長險短做和萬能險產品噱頭營銷兩類問題。如,復星保德信、同方全球人壽和華泰人壽報送的某終身壽險,產品可靈活減保,且無比例限制,存在長險短做風險。陽光人壽報送的某終身壽險,產品前五年退保率過高,存在長險短做風險。中華人壽報送的某萬能型終身壽險,其萬能賬戶以日為單位進行結算,但備案材料中並未說明其具備萬能險按日結算的賬戶管理方式和管理能力,存在噱頭營銷風險。

產品條款表述方面,存在續保約定不合理、不完善以及醫療處方審核約定不合理三方面問題。如,中韓人壽、和泰人壽、富德生命人壽和中郵人壽報送的某醫療保險,條款約定保証續保期間屆滿時,公司如未收到不續保申請,則視同申請續保,侵害消費者選擇權。太平人壽報送的某意外傷害保險,續保流程不合理,存在誤導風險。交銀康聯人壽和中華人壽報送的某醫療保險,續保申請方式等內容缺失。愛心人壽報送的某醫療保險,保險條款中約定處方審核主體為第三方服務商,而非保險機構,未明確列明保險公司應當承擔的審核責任。

產品費率厘定方面,存在較大利率風險及健康保險產品基於基因檢測結果進行區別定價兩大類問題。如,信泰人壽和恆大人壽報送的2款兩全保險,利潤測試投資收益率過高,與公司投資能力和市場利率趨勢不符。橫琴人壽報送的某疾病保險,條款約定可根據指定機構基因檢測結果調節費率水平,不符合《健康保險管理辦法》要求。

此外,部分保險公司還存在產品報送材料不規范和法律責任人任職資質不合規兩類問題。如,大家養老報送的某醫療保險,精算報告未經總精算師簽字。工銀安盛人壽未嚴格按照《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有關要求,任命不符合資質人員擔任公司法律責任人。

銀保監會指出,針對各類問題,各人身保險公司應持續加強產品管理,認真落實有關產品監管政策規定,各層級產品管理人員在產品開發報備工作中要切實把好審核關。總精算師應當落實好產品審核把關的第一責任,通過產品回溯等方式及時發現產品定價、銷售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修正完善,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針對保險行業即將開始的“開門紅”等關鍵業務節點,銀保監會表示,還將持續監測,堅決打擊保險公司違規開發保險產品、產品炒停、誤導宣傳等行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將依法對公司採取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並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責編:張文婷、張曉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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