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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銀保監局提示金融消費者

代理退保要三思  依法維權須牢記

柴今
2020年12月21日07:1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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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時間,在一家小企業工作的趙飛手頭資金緊張,聽說某些“代理退保”中介可以辦理任意地區任意險種的全額退保,隻需先支付300元咨詢費,退保成功后再支付退保金的20%作為手續費。抱著試試看的心態,趙飛將自己幾年前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險保單基本信息提供給中介。不久后,保險公司與他聯系,他才知道,為了辦理退保,中介以自己的名義發起了投訴。保險公司告訴他,保單涉及的個人信息十分重要,不當維權會使自身承擔相應責任。

  近日,上海銀保監局提示金融消費者涉及代理退保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代理退保要三思。保險通常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兩大類,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上海銀保監局提示,帶有儲蓄性質的人身保險保單退保時可退回保單現金價值。但投保最初幾年,保險公司各項管理費用開支較大,退保時保單對應的現金價值很低,一旦退保,投保人損失較大。因此,退保務必三思而后行。尤其是委托別人代理退保,因面臨個人信息泄露、非法集資陷阱等,風險更大。

  二是保險保障勿輕棄。隨著人的年齡增長,保費本應逐年增加,但保險公司採用均衡保費將整個繳費期間的應繳保費均勻分攤,每年的保費通常為固定值。在繳費期限相同的情況下,越早投保,費率往往越低。上海銀保監局提示,退保后被保險人除了失去保險保障,將來如果想再次投保,因年齡、健康狀況等發生變化,可能面臨重新計算等待期、保費上漲等風險。因此,消費者應根據自身風險保障需求,謹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終止保險合同,尤其要慎重對待所謂“退舊投新”“高收益”產品等宣傳,避免上當受騙。

  三是切莫隨意找代理。某些“代理退保”會編造各種理由鼓動消費者偽造証據進行舉報投訴,並借“代理退保”名義索要消費者個人信息。消費者信息提供給他人后,面臨被非法使用的風險。消費者務必擦亮雙眼,不要被所謂代理“全額退保”所蒙蔽。

  四是依法維權須牢記。消費者如果因民事糾紛與銀行保險機構發生爭議,應通過正規的維權途徑,避免代理人員借機牟利。比如可撥打銀行保險機構投訴熱線、郵寄信件等方式進行投訴,也可聯系專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或是通過仲裁、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此外,如果發現銀行保險機構有違反監管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行為,可以向相關監管部門反映。

  《 人民日報 》( 2020年12月21日 18 版)

(責編:勾雅文、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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