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行業首次對三大糧食作物成本保險條款統一規范
人民網北京12月18日電 (張文婷)作為現代農業風險管理的核心方式之一,農業保險為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貢獻了積極力量。近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針對水稻、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發布了《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水稻成本保險行業示范條款》《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小麥成本保險行業示范條款》《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玉米成本保險行業示范條款》(以下簡稱 “示范條款”),這也是行業首次對三大糧食作物成本保險條款進行統一規范。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副會長王玉祥介紹道,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呈現穩定增長勢頭。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0月末,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已超過2019年全年,達到了737億元,同比增長21.8%。
“制定三大糧食作物成本保險示范條款,有助於提升三大糧食作物成本保險條款的規范性,確保種植戶獲得統一標准的保險服務,解決農戶種植糧食作物的后顧之憂,促進農業保險在服務鄉村振興、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方面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他說。
本次示范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延長保險期間、擴大保障程度、統一責任范圍、提高賠付水平、優化理賠模式及精簡責任免除六大項。
其中,擴大保障程度是此次示范條款的一大亮點。示范條款起草工作組成員對人民網金融頻道表示,目前我國農業保險主要是保障農作物的直接物化成本,沒有覆蓋地租和人工成本,農民獲得的風險保障不夠充分。基於此,示范條款提高了保障程度,把三大主糧的保險金額在現行直接物化成本的基礎上增加了“地租成本”“人工成本”選項,具體可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支持保險公司為農戶提供差異化、高保障的產品服務,提升保障水平。
針對此前農業保險體系抵御大范圍的自然災害和重大傳染性疫病的能力不強這一問題,此次示范條款延長了保險期間。基本包括了所有可能出現的主要自然災害與意外事故,保險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凍災、旱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泥石流、山體滑坡等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等,有效解決了保險公司現行條款責任不統一的問題,對農戶利益的保障更加充分。
此外,為了及時幫助農戶快速恢復生產,發揮保險在防災減損方面的功能作用,示范條款兼容植株損失測定與產量測定兩種主要的損失測算方式。當責任事故發生后,若可以確定損失率和賠償金額的,保險公司應及時賠付,保障農戶獲得及時賠付。示范條款還增加了農作物遭受損失后可先行賠付的內容,為農戶減輕負擔。
在賠付標准上,示范條款明確並提高了農作物不同生長期的最高賠償標准,進一步增強了農業保險損失補償能力。同時,示范條款對責任免除范圍進行了精簡或合並,更好保障農戶利益。
據了解,人保財險、中華聯合、國壽財險、太平洋財險等11家公司已開始根據示范條款開發相關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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