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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被拒收? 人民銀行發文規范現金收付行為

2020年12月15日17:19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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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15日電 (記者羅知之)現金被拒收了怎麼辦?今日,人民銀行就規范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第18號》(以下簡稱“第18號公告”)。公告明確,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人民幣現金是我國境內最基礎的支付手段,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進一步厘清拒收現金行為邊界

智能化服務的廣泛應用,正在深刻、持續地改變公眾的生活消費方式。人民銀行表示,在鼓勵多元化支付方式發展的同時,保障公眾現金使用需求、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是人民銀行長期面臨的重大課題。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經過近幾年的宣傳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以下稱拒收現金)問題總體得到緩解,但仍有一些商戶、機構等主體對自身在現金收付中的責任和義務存在不同程度的認識誤區和偏差,或者基於成本控制、用戶體驗等原因,存在不願意收取現金等現象。特別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現,對現金收付環境又產生了新的影響,拒收現金問題有所反彈:一是部分醫療、出行、水電煤氣等基本公共服務,以及普通生活消費等領域由原本的“面對面”線下場景逐步變為線上辦理,有的甚至取消了現場服務﹔二是“非接觸式”等新消費模式很多沒有考慮現金收付需求,造成部分群體特別是老年人消費及支付障礙﹔三是一些商戶服務人員熱衷於引導顧客安裝APP、關注小程序,容易產生歧視、排斥現金情況。

“為解決上述問題,人民銀行綜合現行商業模式、支付方式、管理要求等,發布第18號公告,旨在進一步普及現金收付規范要求,促成社會各界達成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的共識,共建多元化支付條件下的現金和諧流通環境。”該負責人表示。

記者梳理發現,針對拒收現金的問題,2018年人民銀行曾出台了《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8〕第10號》(以下簡稱“第10號公告”)。據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兩個公告的總體原則是一致的,第18號公告對第10號公告作了進一步細化和補充,主要體現在兩方面:

一是更加適應國家治理的新要求。第10號公告明確了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鼓勵多元化支付方式發展、尊重消費者選擇權的整治拒收現金工作總體目標﹔第18號公告重申了這一總體目標,在此基礎上兼顧國家治理和服務效能需要,進一步明確了服務消費、暢通支付流通環境、保障民生等新要求。

二是內容更加全面和具體。首先,第18號公告從現金收付的整體生態環境出發,將現金流通、使用和管理的主體劃分為現金收付主體、現金收付服務主體及現金生態主體等三大類。其次,聚焦公眾日常生活消費的高頻場景,明確了行政事業性收費、基本公共服務、交通運輸、大中型商業機構、小微經濟主體以及線下無人銷售、線上網絡經營等不同現金收付主體、不同場景、不同支付方式下的現金收付要求,進一步厘清了拒收現金行為邊界。三是,對各類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及自助服務機具廠商等現金服務主體提出指導性意見,並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基層社區和社會公眾提出倡議,號召大家共同維護現金流通生態環境。

通過暗訪巡查等方式摸底排查 提升整治效果

近期,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的實施方案》,明確要求保留傳統金融服務方式、不得拒收現金、強化支付市場監管。整治拒收現金工作具有重要性、長期性和復雜性的特點,人民銀行表示,會將其作為一項重點工作長期抓下去,堅持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多元化支付方式下的現金和諧流通環境。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說,整治拒收現金工作是人民銀行金融為民的基礎工程,以服務消費、暢通支付流通環境、保障民生為指導,以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鼓勵多元化支付方式發展、尊重公眾選擇權為根本目標,既鼓勵多元化支付方式的發展,又要充分發揮各種支付手段的優勢,更要尊重公眾的選擇權,滿足公眾多層次的支付需求,打造多元化支付條件下現金和諧流通環境。

“要強化日常監管,通過暗訪巡查等多種方式,開展摸底排查。建立違法主體名錄庫,重點跟蹤、持續整治。深入研究現金流通環境發展規律,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針對性,提升整治效果。”該負責人表示,要暢通投訴、舉報各類渠道,及時回應公眾反饋。對涉及公共服務、民生以及公眾關注度高、影響范圍大的拒收現金主體,要嚴肅整治。此外,還要將整治拒收現金宣傳作為重要內容,突出典型案例、不同場景下的現金收付要求等重要內容,精心策劃,提升宣傳效果,引導社會各界共同維護人民幣法定貨幣地位。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引導社會各界用好智能技術,讓智能科技成果更好地惠及包括老年人在內的廣大人民群眾,力爭在數字普惠金融道路上“一個都不落下”。

無法接受現金的經營主體應提前說明支付方式

對於現金收付和服務主體,第18號公告提出了哪些要求?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圍繞公眾各類日常生活場景的消費需要,區分不同場景和消費模式,堅持分類管理與普遍適用的原則,在第18號公告中對不同主體的現金收付行為提出了不同要求。

具體來看,一是示范效應強、涉眾面廣、社會影響大的公共機構和經營主體要強化現金服務意識。其中,對於涉及民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社保、醫療、教育、水電煤氣等公共服務類收費,收費單位或其委托代收機構要具備人工現金收付通道,由人員值守並收取現金﹔鐵路、道路客運等交通運輸單位,以及涉及零售、餐飲、居民服務和娛樂行業等的大中型商業機構,應具備現金收付通道,由人工或自助現金機具收取現金。

二是針對不同消費模式,因地制宜提出接受現金的要求。其中,對於經營主體和客戶面對面進行交易或提供服務的,應支持現金支付﹔對於線上、線下混合經營且支持線下付款的,在線下收款環節應支持現金支付﹔對於全部交易、支付和服務均在網絡完成的,可以不收現金﹔對於在線下採取無人銷售方式經營的,也可以不收現金,但應以適當方式滿足消費者在特殊情況,如手機電量不足、網絡故障等情況下的現金支付需求。

三是針對交易中存在的各類問題,相關經營主體要做好事前告知、尊重公眾選擇。接受現金支付的經營主體,應該明確現金收付標識並在醒目位置公示﹔無法接受現金的經營主體,應提前說明支付方式。對於第18號公告中未提及的交易情形,各類經營主體要以尊重公眾選擇權為根本原則,與客戶協商確定支付方式。

四是各類現金服務主體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優化現金服務。其中,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強化現金服務的基礎地位和基本保障性作用,確保現金業務網點、自助現金機具等基礎設施的覆蓋率和服務水平滿足公眾需要﹔保險業、証券業金融機構涉及費用收取,以及自助服務機具廠商研發及提供機具服務,要充分考慮現金支付需要,保障非現金支付與現金的兼容性,不得排斥或歧視現金﹔非銀行支付機構不應要求或誘導其他單位、個人拒收或排斥公眾正常的現金支付需求,不得通過各種形式宣傳無現金或歧視現金概念。

現金被拒收了怎麼辦?該負責人說,公眾或消費者發現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應妥善保留相應的証據或線索,通過城市政務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責編:羅知之、張曉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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