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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數字貨幣離我們還有多遠?

2020年10月19日08:11 |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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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國央行競速數字貨幣研發與測試,其發展數字貨幣動機存在異同,相同之點是都對數字貨幣及其背后金融科技技術可能引發金融的變革感興趣。不過鑒於技術、基礎設施、國際合作的局限,許多國家都對數字貨幣採取了積極開發,謹慎使用的態度。

  自去年社交媒體巨頭臉書提出超主權貨幣數字貨幣天秤幣(Libra)以來,全球各國央行和監管部門對於數字貨幣的關注度與日俱增。

  10月13日,據路透社報道,七國集團(G7)的一份草案顯示,他們反對在適當監管之前推出Libra。

  Libra的難產反映出各國政府對於私營公司發行穩定幣沖擊國家貨幣主權的擔憂。而與停滯的Libra截然不同的是,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研究、推進正在加速。

  根據國際清算銀行近期發布的報告,截至今年7月中旬,全球至少有36家央行發布了央行數字貨幣計劃。新冠疫情增加無紙化交易的需求,且央行數字貨幣可實現疫情期間紓困資金的精准投放,成為各央行加速研究數字貨幣的催化劑。

  研發駛入“快車道”

  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新型的貨幣形式。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給出的定義,央行數字貨幣是由中央銀行以數字方式發行的、有法定支付能力的貨幣。

  今年以來,全球各大央行紛紛加速在數字貨幣領域的布局和試驗。

  1月,七國集團(美、英、德、法、日、意、加)正式聯合組建央行數字貨幣小組。

  2月,美聯儲理事萊爾·布雷納德(Lael Brainard)表示,美聯儲正就電子支付和數字貨幣的技術展開實驗,已開始研究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同一月,歐洲方面也出現進展,瑞典開始為期一年的“電子克朗”測試,在隔離環境中模擬人們的日常使用,例如通過數字錢包進行支付、存取款。

  法國央行於7月宣布,匯豐銀行、埃森哲和法國興業銀行等8家公司入圍其數字貨幣試驗計劃,將共同尋求通過央行數字貨幣實現銀行間結算現代化的方法,並改善其跨境支付條件。

  10月12日,歐洲央行行長克裡斯蒂娜·拉加德表示,歐洲央行正在非常認真地考慮建立數字歐元。英國央行也已經開始就數字英鎊問題進行磋商。

  10月13日,俄羅斯央行在其官網上發布了名為《數字盧布》的報告。該報告強調,目前央行正在評估與研究“數字盧布”項目的可行性,最終使用者能將數字盧布存儲至其電子賬戶,同時能在線上和線下的終端上使用。

  在亞洲,日本央行於7月新成立了央行數字貨幣工作組,並於近期宣布,計劃將於2021年初開展第一階段的概念性實驗。

  泰國央行已開始使用數字貨幣與一些大型企業進行金融交易。這標志著該央行已經進入數字泰銖開發的第三階段。

  10月7日,韓國央行表示,計劃在明年試點運行央行數字貨幣,主要試點內容是發行和回收數字貨幣。

  拉美國家中,烏拉圭央行表示正在研究下一階段行動,並計劃完善支付系統等相關技術。巴西央行稱,有望在2022年採用央行數字貨幣。由區域內8個經濟體組成的東加勒比貨幣聯盟央行正在測試基於區塊鏈的法定數字貨幣。

  中國人民大學助理教授王鵬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數字貨幣的提出,符合一般事物發展的規律。像貨幣的發生發展,從最開始的實物交換到貴金屬,到紙幣的流通,到了現如今的數字時代,與之對應的數字貨幣自然就應運而生。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分析師周茂華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各國央行對發展數字貨幣動機存在異同,相同的是都對數字貨幣及其背后金融科技技術可能引發金融的變革感興趣。各國央行都不甘落后,希望搶佔數字貨幣尖端技術先機,以及他們都不希望貨幣主權旁落於缺乏必要約束、以營利為目標的私營部門。但各國央行也存在差異,有的希望通過研究和利用數字貨幣技術提升金融交易與服務實體經濟效率﹔有的希望通過發展數字貨幣降低美元霸權對其經濟負面影響﹔而有的更傾向於實用主義,希望推動國際合作與跨境支付。

  數字貨幣具有諸多優點。“有助於降低社會管理成本,降低傳統紙幣發行、流通的高昂成本,提升民眾支付結算的便利性、安全性和交易效率,更好地支持經濟和社會發展。” 周茂華說。

  “央行數字貨幣還具有溯源、追蹤能力,能夠更高效的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有利於提升貨幣政策調控的靈敏度。央行數字貨幣的落地勢必會影響經濟社會的發展,更多還是以正向的、積極的為主,如其可溯源、可追蹤的特性不僅可用於貨幣政策制定與執行分析,還可用於金融監管、打擊金融犯罪等。”區塊鏈與數字貨幣研究者楊俊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

  王鵬表示,當下各國都加速數字貨幣的研發與測試,順應時代潮流,能夠降低損耗,增加金融體系的公共價值,這本質上也是一種科技領域話語權的爭奪。先研發出來並且規范使用的國家,代表著擁有了一種定價權,很有可能就能成為全球標准,這對於數字化領域標准權的爭奪也具有特殊意義。

  根據招商証券策略研究團隊的報告,在技術路線方面,瑞典、韓國、立陶宛均不同程度地使用了區塊鏈技術,而其余國家則保留不使用此技術的可能。運營模式方面,瑞典、美國均構建了雙層結構(由央行按照100%准備金將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再對接公眾)。日、韓也通過中介機構間接發行,立陶宛則是以紀念幣的性質直接在央行發售,其余國家則仍在討論。

  中國成為“領頭羊”

  自2014年成立了央行數字貨幣的專門研究小組,到今年央行數字貨幣進入測試階段,中國已經在該領域取得了豐碩成果。

  7月以來,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先后與滴滴、B站、美團、京東數科等平台合作,共同促進數字人民幣的移動應用功能創新及線上、線下場景的落地應用。

  8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司長孫國峰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說,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以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檢驗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

  近日,深圳市聯合人民銀行開展了數字人民幣紅包試點。據了解,此次試點屬於“2020禮享羅湖”系列促消費活動。試點內容是面向在深個人發放1000萬元“禮享羅湖數字人民幣紅包”,每個紅包金額為200元,紅包數量共計5萬個,用戶可在超過3000家商戶使用數字人民幣消費。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曾在公開演講中表示,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是M0(現金)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也就是說,注重M0替代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主要在零售級別,與之相比,批發級別的數字貨幣設計通常發生在銀行間市場、企業大額支付等中。

  目前,在中國移動支付普及率非常高,微信、支付寶深入人心,央行數字貨幣與移動支付也存在一定區別。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數字貨幣改變的是貨幣形態,移動支付是支付方式,二者不是同一層面的問題。

  有分析指出,通過微信和支付寶這兩種渠道使用的仍然是個人銀行卡裡的余額﹔而數字貨幣則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具有幣值穩定、安全性特征,等同於現金。且數字人民幣具有法償性,可以支付境內一切公共和私人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具備接收條件的情況下,不得拒收。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近日發布文章《關於數字人民幣M0定位的政策含義分析》指出,數字人民幣不計付利息,具有非盈利性,追求的是社會效益和社會福利最大化。因此,人民銀行對數字人民幣執行與現金一致的免費策略。人民銀行建立免費的數字人民幣價值轉移體系和金融基礎設施,不向發行層收取兌換流通服務費用,商業銀行也不向個人客戶收取數字人民幣的兌出、兌回服務費。

  潛在挑戰難越

  與傳統紙幣相比,央行數字貨幣的好處眾多,但是在研發與推進的過程中,也具有一些潛在風險和挑戰。

  許多國家都對數字貨幣採取了積極開發,但謹慎使用的態度。因為以目前的技術、基礎設施、國際合作來看,尚未滿足實施數字貨幣的條件。

  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的大多數專家都認為,互聯網時代信息技術可靠性及個人信息安全始終是痛點。

  楊俊表示,不論是從技術的要求還是運營體系的穩定,安全是根本。其次需要注意整體發行、流通、使用的協調性,保障貨幣政策的良性穩定,同時需加強用戶教育與消費場景的適配,有節奏的推進消費場景的全面覆蓋。

  王鵬認為,除了安全性、隱私性以及系統連續性這些已知的問題,還需要考慮到在更大的應用場景中,與企業融合過程中,可能遇到的一系列問題。

  弗若斯特沙利文大中華區總裁王昕此前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曾指出,由於數字技術的不斷發展和國家經濟需求的變化,建立並逐步完善央行數字貨幣的監管制度,將成為未來發展所面臨的挑戰之一。與此同時,因央行數字貨幣和紙幣一樣都具有經濟調控的效果,因此,如何設計出一個合理的利率傳導機制,對於貨幣政策的傳導有效性以及國家的經濟發展具有重大的影響。

  與零售消費需求相比,跨境支付的不便和高成本也是推動各方加速數字貨幣議程的重要動力。

  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此前曾表示,數字貨幣的初衷是試圖解決全球金融基礎設施的問題,特別是跨境支付方面的短板,希望通過新的科技手段提高支付效率,減少障礙。但對於這樣的基礎設施如何管理,全球主要央行應該起到哪些作用,各方產生了爭議。

  10月9日,美聯儲、歐洲央行、日本央行、英國央行、加拿大央行、瑞士國家銀行、瑞典央行與國際清算銀行共同發布了報告《央行數字貨幣:基本原則與核心特征》,報告中重點討論了央行數字貨幣在跨境支付方面的內容。由於跨境支付涉及到眾多的參與者、時區、管轄區和法規等,因此,跨境支付系統有著緩慢,不透明和費用昂貴等特點。報告認為,一個互操作性的CBDC系統將可以促進跨境、跨貨幣支付。CBDC系統可以設計為可互操作以促進跨境和跨貨幣支付。

  然而,報告也指出,不同國家數字貨幣之間的互操作性不僅僅是技術設計和公共標准和接口工作的問題,各國法律和監管框架也是CBDC用於跨境支付的一大障礙和挑戰。除此之外,還要考慮到跨境CBDC對一國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等方面的影響。

(責編:孟哲、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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