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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薦股套路多 小心淪為“接盤俠”

2020年10月09日09:35 |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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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以為微信群裡都是不如我懂股票的‘小白’,原來我才是最蠢的。”日前,在名為益股大講堂的薦股平台直播間“老師”誘導下,剛入股市的投資者李余省(化名)全倉買入某股票,短短數小時浮虧近20%。

  李余省的遭遇,並非個例。今年以來,通過網絡直播薦股忽悠散戶高位接盤的騙局明顯增加,直播的方式更直觀、更具誘導性,容易讓散戶於短時間內在缺乏思考的情況下買入,淪為“接盤俠”,部分投資者將此類騙局稱作“殺豬盤”。

  類似非法薦股的活動可謂花樣百出,主要有4種形式:

  一是“股市黑嘴”,是指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影響股票價格,甚至操縱市場等牟取非法利益的機構和個人。其行為模式主要包括編造傳播証券虛假信息、蠱惑交易、搶帽子交易、利用信息優勢操縱等。根據証券法規定,上述行為分別涉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及操縱証券市場等。

  二是“非法薦股”,是指無資格機構和個人向投資者或客戶提供証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等直接或間接有償咨詢服務的活動。行為模式主要包括網絡直播薦股、微博微信薦股、軟件薦股、培訓薦股等。根據証券法規定,上述行為涉嫌非法經營証券業務。

  三是“場外配資”,是指以高於投資者支付的保証金數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資金,組織投資者在特定証券賬戶上使用借用資金及保証金進行股票交易,並收取利息、費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動。行為模式主要包括系統分倉、出借賬戶、虛盤配資、點買配資等。根據証券法規定,從事“場外配資”涉嫌非法經營証券業務。從事虛盤配資則可能涉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四是“黑群”“黑APP”,是指不法分子為開展違法活動,借助微信、QQ、微博等工具創建群聊,或開發上線APP等,用於宣傳、引流或招攬客戶,甚至直接從事相關違法活動。根據証券法規定,“黑群”“黑APP”等傳播媒介也可能涉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擾亂証券市場等。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表示,非法薦股是利用個別投資者偏愛內幕消息、喜歡跟庄、想發橫財的心態,讓其購買相關服務。當投資者“入坑”並且限時、全倉跟隨買入時,會發現所買股票一瀉千裡,詐騙方根本不能保証投資者獲利。根據有關規定,網絡直播薦股收費屬於証券投資咨詢活動,未經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此類活動。直播平台上的主播有償提供薦股服務,未取得証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或者取得証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但未在証券投資咨詢機構或証券公司執業的,涉嫌非法從事証券投資咨詢業務。

  業內人士提醒廣大投資者,對各類“股市黑嘴”“非法薦股”“場外配資”要提高防范意識,避免僥幸心理,自覺遠離非法活動,以免遭受財產損失。(記者 周琳)

(責編:杜燕飛、勾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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