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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局通報非法買賣外匯從事跨境賭博案例 

2020年09月26日20:33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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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9月26日電(記者 杜燕飛)國家外匯管理局26日發布通報,公布10起非法買賣外匯從事跨境賭博的案例。

國家外匯局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家外匯局加強外匯市場監管,嚴厲打擊跨境賭博所涉資金非法買賣行為,維護外匯市場健康良性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將部分違規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案例1:山東籍張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張某非法買賣外匯折合58.6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49.8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案例2:河北籍李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2月至12月,李某通過地下錢庄非法買賣外匯14筆折合46.5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32.1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案例3:福建籍杜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2月至5月,杜某通過地下錢庄非法買賣外匯5筆折合31.8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21.6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案例4:福建籍何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6月,何某通過地下錢庄非法買賣外匯折合30.6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21.1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案例5:廣東籍葛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葛某通過地下錢庄非法買賣外匯21筆折合24.8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6.7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案例6:江蘇籍夏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6月至10月,夏某通過地下錢庄非法買賣外匯6筆折合24.3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6.6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案例7:浙江籍徐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徐某非法買賣外匯折合18.9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5.9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案例8:浙江籍韓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2月,韓某通過地下錢庄非法買賣涉賭外匯資金3筆折合19.4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3.2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案例9:北京籍李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7月,李某通過在非法移機境外的境內商戶POS機上刷卡,非法買賣外匯折合12.4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2.1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案例10:上海籍王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3月,王某通過個人非法買賣外匯2筆折合10.2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0.3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責編:杜燕飛、羅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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