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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分類管理險資債轉股投資 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2020年09月09日17:58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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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9月9日電(記者 杜燕飛)記者今日從銀保監會獲悉,為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優化保險資產配置結構,支持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業務,近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債轉股投資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據了解,近年來,保險資金通過債券、債權投資計劃、直接股權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等多種方式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業務,積極參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企業優化融資結構,提升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水平。截至2020年6月末,保險資金通過上述多種方式參與市場化債轉股業務超過900億元。

記者梳理,《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監管依據。保險資金投資債轉股投資計劃,納入《關於保險資金投資有關金融產品的通知》管理。

二是明確發行人條件。保險資金投資的債轉股投資計劃,其發行人應當公司治理良好、經營審慎穩健、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規記錄和較強的投資管理能力。

三是明確投資范圍。保險資金投資的債轉股投資計劃,投向市場化債轉股資產原則上不低於淨資產的60%,可投資的其他資產包括合同約定的存款(包括大額存單)、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等銀保監會認可的資產﹔債轉股投資計劃進行份額分級的,應當為優先級份額。

四是按照穿透原則,實施分類管理。債轉股投資計劃投資於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的,納入權益類資產投資比例管理﹔其余債轉股投資計劃納入其他金融資產投資比例管理。

五是加強集中度監管。設置單一公司50%和集團合計80%的投資比例限制。即:保險集團(控股)公司或保險公司投資同一債轉股投資計劃的投資金額,不得高於該產品規模的50%,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及其關聯方投資同一債轉股投資計劃的投資金額,合計不得高於該產品規模的80%。

“《通知》是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推進保險資金與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合作、促進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業務發展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支持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債轉股業務,進一步拓寬債轉股資金來源﹔有利於豐富保險資金投資品種,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有利於降低企業杠杆率,支持有較好發展前景的優質企業渡過難關,增強經濟中長期發展韌性。”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業內人士表示,今年5月,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保險資金、養老金等可以依法投資債轉股投資計劃,而此次《通知》的出台,進一步明確了保險資金參與債轉股投資的具體細則,將鼓勵保險資金參與債轉股項目。接下來,保險公司內部或相應制定相關的投資實操指引,明確流程、估值、計提減值等,防范信用風險和投資風險。

(責編:杜燕飛、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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