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進一步加大災區信貸支持和保險保障力度
人民網北京7月19日電(記者 杜燕飛)為加強洪澇地質災害的應急應對,支持受災地區做好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利益,銀保監會18日發布《關於做好洪澇地質災害應急應對及災后重建金融支持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加強災區企業復工復產金融服務,進一步加大災區信貸支持和保險保障力度,盡力幫助受災企業、群眾渡過難關。
加強災區企業復工復產金融服務
《通知》表示,按照“保開門、保服務、保安全”的要求,保障基本金融服務和關鍵基礎設施穩定運行。
一是受災地區銀保監局要指導轄內銀行保險機構根據洪澇地質災害影響程度,分類制定營業場所營業方案,合理安排營業網點及營業時間,做好臨時停業網點的安全轉移和恢復營業相關工作。二是對受災害影響暫不能營業的網點,要主動向消費者做好告知、解釋、疏導工作,並引導客戶運用互聯網、手機銀行、小程序等電子渠道辦理業務。三是加強與當地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的溝通,及時掌握受災企業、群眾的應急支取、保險理賠等金融需求,尤其要全力保障受災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等群體的金融服務暢通。
《通知》明確,受災地區銀保監局要指導轄內銀行保險機構有效提高災區企業、群眾金融服務的便捷性、可得性。
指導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快速審批綠色通道,優化信貸審批流程、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切實做到應貸盡貸快貸﹔指導轄內保險機構建立保險查勘理賠綠色通道,優先安排資源,適度簡化理賠手續,切實做到應賠盡賠快賠﹔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創新工作方式,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探索運用視頻連線、遠程認証等科技手段,提高服務效率,讓受災企業和群眾盡早得到信貸資金和保險賠款。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指出,受災地區銀保監局要加強對轄內銀行保險機構金融服務的指導,切實提高對災區企業復工復產的金融服務水平。
一方面,指導轄內銀行保險機構持續跟蹤洪澇地質災害情況,深入受災企業、農戶了解災情及災后重建金融需求,對災情已減輕的地區加大金融服務力度。另一方面,指導轄內銀行保險機構優化供應鏈金融服務,加強對產業鏈核心企業及上下游企業的信貸支持,利用供應鏈業務系統,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為災區企業提供方便快捷的供應鏈融資服務。
加大災區信貸支持和保險保障力度
記者了解到,在汛期即將到來之時、到時之后,汛情發生后,各銀行機構開辟綠色通道,加大信貸支持,為受災地區恢復生產生活提供金融力量﹔保險機構已在第一時間開啟應急預案,開通24小時報案通道,建立起查勘理賠綠色通道,並簡化理賠手續。不少保險公司自汛期開始即收到報案,快速實現應賠盡賠。
《通知》明確,要盡力幫助受災企業、群眾渡過難關。受災地區銀保監局要督促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受災情影響暫時不能營業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渡過難關。
同時,督促轄內保險機構穩妥做好查勘理賠服務,提前安排資金資源,對因災情影響暫時難以現場查勘定損的案件,可結合實際預付賠款,幫助受災企業、群眾及時恢復生產生活﹔對於災情嚴重地區的企業、群眾,鼓勵銀行保險機構適當減免服務收費項目,降低融資成本,進一步加大向實體經濟讓利力度。
《通知》強調,受災地區銀保監局要指導轄內銀行保險機構立足自身功能定位和業務范圍,提升對受災地區的信貸支持和保險保障能力。
一是指導政策性金融機構發揮自身優勢,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重點保障水毀工程修復,堤防建設、水庫加固、河道整修、城市排澇、物質儲備等防汛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需求。
二是指導商業銀行加大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合理評估受損企業狀況,通過適當調整區域融資政策、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延期還本付息、績效考核辦法等措施,重點支持受災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但發展前景良好的企業,滿足其合理信貸需求。
三是積極幫扶遇困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加大對普惠金融領域內的資源傾斜,積極通過調整還本付息安排、適度降低貸款利率、完善展期續貸銜接等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支持商業性保險機構穩步拓展企業財產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農業保險等保險覆蓋面,穩定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預期。
提高對加強防災減災工作認識
記者梳理,在汛期到來之后,湖北、江西、安徽、貴州等受災地區各銀保監局第一時間啟動重大災害應急預案,嚴格24小時應急值守,引導轄內銀行保險機構堅守一線、積極做好防汛救災工作,確保金融服務保障穩定。
《通知》要求,受災地區銀保監局要高度重視當前洪澇地質災害對經濟金融運行和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採取切實措施,做好各項工作。
一是災情嚴重地區銀保監局要督促轄內銀行保險機構主動履行減災防災救災責任,啟動重大災害應急預案,建立重點地區、重點部門、重點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二是對營業場所、自助設備、機房庫房等重要設施及時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強化安全防護和搶險應急安排,保証員工生命和機構財產安全。三是指導轄內保險機構利用各種渠道做好風險提示,會同被保險人排查化解重大工程、重點項目等承保標的潛在風險,有效防范災害事故,力爭將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同時,受災地區銀保監局應全面及時動態掌握災情發展,加強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統籌做好轄內銀行保險機構防災減災自救和抗災救災金融服務工作。
要及時研究部署,制定並完善應急預案,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主要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必要時深入一線,及時了解轄內銀行保險機構受災情況,組織做好應急值守、防災減災、救災理賠、災后重建金融支持等工作﹔加強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協調聯動,落實抗洪救災的各項工作安排,配合當地政府做好洪澇地質災害防御和應急搶險救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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