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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階段性目標是“降價、增保、提質”

保護消費者權益 銀保監會:交強險總責任限額擬提至20萬元 

2020年07月10日08:43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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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10日電(記者杜燕飛)為更好維護消費者權益,推動車險高質量發展,近日,銀保監會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記者梳理發現,為更好發揮交強險保障功能作用,《指導意見》明確將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實施車險綜合改革,將有利於健全市場化條款費率形成機制,激發市場活力,規范市場秩序,提升服務水平,有效強化監管,促進車險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實施車險綜合改革 保護消費者權益

據該負責人介紹,實施車險綜合改革,首先,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必然要求。車險是與消費者接觸最廣的保險產品之一,涉及到幾億車主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雖然近年來車險改革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人民日益增長的車險保障需要與車險供給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消費者對車險服務仍有詬病,需要通過改革來解決矛盾,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其次,這是落實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車險市場的突出問題表明,我國車險市場體系還不健全、市場要素還不完備、資源配置效率還不高,需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健全以市場為導向、以風險為基礎的車險條款費率形成機制,推進車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第三,這是實現車險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我國車險市場的高定價、高手續費、經營粗放、競爭失序、數據失真等問題相互交織、由來已久,單個或局部的改革措施難以奏效,隻有通過綜合性的改革,才有可能真正解決問題,有效實現車險高質量發展。

“綜合上述因素,考慮到當前改革的條件比較成熟,時機比較合適,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這次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該負責人表示。

對於這次車險綜合改革的目標,該負責人認為,從國內外情況來看,追求多重目標以及目標之間相互沖突往往是車險改革面臨的難題和反復的原因。基於我國車險的市場體系、競爭格局、價格彈性等特點,要實現各參與方在改革中都獲益的難度不小。

“基於此,這次車險綜合改革按照先后主次和輕重緩急的原則,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科學把握好改革目標。”該負責人表示。

一是將“保護消費者權益”作為主要目標。按照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高質量發展要求,將“保護消費者權益”作為改革的主要目標,具體包括:市場化條款費率形成機制建立、保障責任優化、產品服務豐富、附加費用合理、市場體系健全、市場競爭有序、經營效益提升、車險高質量發展等。這些具體目標應當服從服務於總體目標。

二是短期內將“降價、增保、提質”作為階段性目標。由於當前車險市場的高定價、高手續費、服務爭議等問題突出,所以將“降價、增保、提質”作為這次改革的階段性目標。根據主要測算數據,預計改革實施后,短期內對於所有消費者可以做到“三個基本”,即“價格基本上隻降不升,保障基本上隻增不減,服務基本上隻優不差”。

穩中求進 全方位推進車險綜合改革

該負責人表示,為解決車險市場長期累積的深層次矛盾問題,這次改革定位為綜合性改革,是全方位的改革。“應該說,改革的力度還是比較大的,改革的節奏相對可控,堅持了穩中求進總基調。”

從廣度來看:一是既涉及交險強改革,也涉及商車險改革。二是既涉及條款改革,也涉及費率改革。三是既涉及產品改革,也涉及服務改革。四是既涉及傳統車險改革,也涉及新能源車險改革。五是既涉及車險市場改革,也涉及車險監管改革。六是既涉及車險供給者改革,也涉及中介渠道改革。

從力度來看:一是預定附加費用率下降幅度較大。改革后的預定附加費用率將從35%下降至25%,其中手續費水平將得到明顯壓縮,有利於規范市場秩序。二是預定賠付率上升幅度較大。靜態測算改革后,預計車險整體賠付率將從60%提升至75%左右。三是簡政放權力度較大。將商車險示范產品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支持開發創新產品﹔在自主定價系數和手續費監管方面向銀保監局授予更多職權。四是配套改革力度較大。積極推行實名繳費、電子保單,探索新技術研究應用,健全費率回溯、保費不足准備金等制度。

從節奏看:為堅持穩中求進,防止市場大起大落和無序競爭,經過反復論証,在比較關鍵的“自主定價系數”改革上選擇分兩步走,第一步將自主定價系數范圍確定為[0.65-1.35],第二步根據改革進展情況再適時完全放開。

在談及“這次車險綜合改革對市場造成的影響”時,該負責人表示,圍繞“保護消費者權益”這個主要目標,爭取各方支持,努力實現車險綜合改革的最好結果。

他進一步解釋說,對於消費者來說,在保險責任擴大和保障金額提升的情況下,保費支出還將明顯減少,在改革中將無疑受益。

對於財險公司來說,盡管保費規模有所下降,但投保率上升、保額提升、新車增長和檔次提高也會有所對沖﹔由於車險價格回歸合理水平,以各種違法違規手段套取費用的現象將明顯減少,可以減少跑冒滴漏和稅務支出,降低合規風險,改善行業形象。

對於中介渠道來說,改革有利於獲得合法合理的中介收入,規范財務業務管理,減少違法違規風險。對於監管來說,改革的全面順利實施,將有利於解決車險市場長期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促進監管資源配置優化。

出台配套措施和監管工具 為改革提供保障

該負責人表示,總的來看,各方面希望積極推進車險綜合改革,同時也比較關心改革中可能會出現的一些新情況。具體如下:

一是保費規模可能下降的情況。這次改革既根據實際風險重新測算了基准純風險保費,同時又將預定附加費用率下調至25%,改革后商車險基准保費價格將大幅下降,預計消費者的實際簽單保費也將明顯下降,行業整體車險保費規模可能出現一定幅度的下降。

“客觀來看,由於實際風險變化導致保費規模下降是合理的,是有利於消費者的,從初步測算看整體保費規模下降幅度也是可以承受的,符合中央關於‘減稅降費’和金融業向實體經濟讓利的精神。”該負責人稱。

二是改革后一定時期內可能出現行業性承保虧損的情況。2015-2018年我國車險綜合成本率分別為99.4%、99.1%、99%、99.9%,處在承保盈虧平衡點附近。2019年經過重拳整治市場亂象,車險綜合成本率下降至98.6%,今年1-5月受疫情影響繼續下降至95.8%。

由於這次改革力度比較大,簡政放權比較多,如果市場主體不夠理性,配套監管措施又跟不上,短期內市場是有可能出現“一放就亂”的現象,導致行業性承保虧損,甚至影響理賠服務質量。從國際來看,車險作為風險分散、競爭充分的大眾化產品,承保盈虧平衡比較常見。

“基於此,《指導意見》考慮了相關配套措施,如果推動市場主體理性經營、規范市場秩序等措施比較到位的話,行業性承保虧損的風險應該能夠得到有效防范。”該負責人說。

三是關於改革后可能出現中小財險公司經營困難的情況。隨著市場化競爭的推進,許多行業中“強者恆強”的現象日益明顯。財險市場也是如此,中小公司整體處於劣勢,經營普遍比較困難。預計改革后,市場主體會加劇分化,有些競爭力不強的中小公司經營會更加困難,但這是市場機制下優勝劣汰的正常現象,也有利於倒逼其專業化轉型。

同時,為促進中小財險公司健康發展,健全多層次市場體系,《指導意見》提出了相應支持政策。包括:支持中小財險公司優先開發差異化、專業化、特色化的創新產品,給予更加寬鬆的附加費用率等監管政策,適當降低償付能力監管要求。

四是改革后可能有少數消費者出現車險價格上漲的情況。這次改革根據實際風險狀況重新測算了基准純風險保費,可能有少數消費者會出現簽單保費價格上升的情況。

一方面,這符合風險定價原理。從市場化改革方向來看,應當根據行業實際風險及時測算更新基准純風險保費,財險公司在此基礎上再結合自身業務風險特點來確定保費的漲跌。另一方面,增設平滑機制。考慮到大數法則原理和車種車型實際情況,在測算基准純風險保費時增設了平滑機制,基本可以做到各車種、各車型的基准純風險保費不上升。

為保障改革平穩有序推進,《指導意見》提出了相應配套措施和監管工具。圍繞推動財險公司理性經營、規范競爭、合規銷售理賠、嚴格管理,分別制訂了費率回溯和產品糾偏制度、保費不足准備金制度、中介同查同處機制、實名繳費和電子保單制度、停止使用條款費率機制等監管工具。“將推動各方面積極運用配套政策和監管工具,加大市場規范力度,切實為實施車險綜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責編:杜燕飛、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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