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金融

銀保監會強化小微金融監管評價 確保穩企惠企政策落地見效

2020年07月03日08:49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小字號

人民網北京7月3日電(記者 杜燕飛)為進一步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在前期公開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銀保監會近日發布《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評價辦法》),引導和督促商業銀行全面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和水平,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

發揮監管評價“指揮棒”作用

確保金融穩企惠企政策落地見效

記者梳理,《評價辦法》以“正向激勵為主,適當監管約束,明確差異化要求,合理體現區分度”為指導思想,堅持“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並行、總量增長與結構優化並重、激勵與適當約束並舉”的原則,規定了以下事項:

一是明確評價內容,設置標准化指標。提出以信貸服務為主、覆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全流程的評價指標,對商業銀行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情況、體制機制建設情況、重點監管政策落實情況、產品及服務創新情況、監督檢查情況等五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價。二是確定評價機制,規范評價組織方式及流程。按照法人為主、上下聯動的原則建立監管評價組織機制,按年度實施評價﹔加強評價結果運用,充分發揮激勵引導作用。三是明確評價結果的運用方式,突出與相關政策措施的協同聯動,強化監管評價對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導向作用。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唐建偉認為,與征求意見稿相比,《評價辦法》整體改動不大,隻在部分細項有所微調。

具體來看,在分值權重上,體制機制建設權重從15分增大到18分,主要體現出在組織機構建設、普惠考核權重以及內部資金定價三個方面的愈發重視﹔在賦分標准上更加注重量化,更好體現了“定量與定性並行,定量指標總分值高於定性指標”的原則,可操作性更強。

“《評價辦法》的重點在於引導商業銀行加強對小微企業的服務能力和服務力度,多維度促進建立健全敢貸、願貸、能貸機制。”唐建偉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表示,為保市場主體,一定要讓中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明顯提高,一定要讓綜合融資成本明顯下降。5月27日,金融委辦公室發布11條金融改革措施的第1條,即出台該《評價辦法》。

銀保監會表示,《評價辦法》著眼於小微企業信貸供給“增量擴面”,提高首貸戶、續貸、信用貸款數量,進一步健全完善敢貸、願貸、能貸機制等要求,設置專門指標,發揮監管評價“指揮棒”作用,督促商業銀行優化業務結構,完善內部激勵約束機制,暢通政策傳導渠道,確保疫情以來金融穩企惠企各項政策落地見效。

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持續提升金融服務小微企業質效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后,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和融資面臨極大沖擊。黨中央、國務院迅速部署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取得了明顯成效。

但是,由於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短期難以得到根本緩解,疊加小微企業資質相對較差、抗風險能力較弱,商業銀行發放貸款以不動產抵押等方式為主,知識產權、應收賬款質押等創新擔保方式運用較少,與小微企業缺乏抵押物的現狀有所沖突,導致了小微企業首貸難等問題。同時,小微企業融資具有單筆融資規模小、需求豐富頻繁等特征,與商業銀行原有服務大型企業積累起來的服務經驗不相匹配。

“這就導致了小微企業難以充分獲得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金融服務。因此,《評價辦法》的發布,有助於從資金供給端的商業銀行發力,強化金融服務以支持小微企業平穩發展。”唐建偉告訴人民網記者。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認為,近年來,雖然小微金融供給能力不斷提升,但是,小微金融供給與金融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從這個意義上講,《評價辦法》是促進金融平衡、公平發展的重要舉措。

銀保監會表示,出台《評價辦法》,是建立精細化、系統化、長效化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機制的必要步驟。《評價辦法》整合了近年來銀保監會關於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一系列監管政策要求,形成“一張清單、差別權重”的多維度綜合化評價指標體系,引導和激勵商業銀行“補短板、強弱項”,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持續提升服務小微企業的質效。

(責編:杜燕飛、王宇鵬)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