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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三地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 不影響公眾日常經濟生活

2020年06月12日11:18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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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6月12日電(記者杜燕飛)日前,央行發布《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試點為期2年,先在河北省開展,再推廣至浙江省、深圳市。其中,落地實施階段為2021年6月前,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開始試點,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開始試點。

央行表示,近年來,我國移動支付業務迅速發展,但流通中現金總量平穩,大額現金交易量繼續增長,大額現金支取成為流通現金的重要投放渠道。越來越多的大額現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領域、特定人群、特定時期,現金流通綜合效率不高。

因此,當前我國亟需借鑒各國管理經驗,優化大額現金服務,引導並規范社會公眾現金使用行為,保証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利用大額現金進行違法犯罪。

關於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推進,央行表示,鑒於各地經濟金融情況各異,部分地區先行先試是當前形勢下推進大額現金管理的有效路徑,有利於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驗証最佳的操作方案,逐步推廣合理用現理念,為建立大額現金管理長效機制奠定基礎。

試點總體的目標是加強大額現金流通使用情況分析和信息共享,規范大額現金使用,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大額現金交易監測系統,優化現金流通環境,節約社會資源,遏制利用大額現金進行違法犯罪,維護經濟金融秩序。

具體試點中,央行要求管理金額起點須符合人民銀行總行對起點金額以上業務筆數、金額在總業務量中比例要求,不影響個人、企業特別是個體工商戶正常、合理的用現需要,對監測非常規大額用現行為有針對性,既避免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負擔過重,又對客戶的整體影響較小。

經試點行調研分析,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為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對於起點金額的考慮,央行表示,大額現金管理金額起點是試點重要內容,既要保護企業業、個體工商戶和社會公眾合理用現需求,又要加強對可能存在偷逃稅、逃避監管和不合理佔用社會資源的“關鍵少數”現金交易的監測。

央行表示,大額現金管理業務情形以有現金實物交接的櫃面業務為主,包含通過大額高速存取款設備自助存取款情形,並須針對拆分、現金隱匿過賬等規避監管、“偽大現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監測單筆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也監測多筆累計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

根據試點方案,試點地區金融機構要規范大額取現預約業務,建立大額存取現登記制度,要統籌考慮人民銀行冠字號碼數據集中要求與大額現金監測要求,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實現起點以上存取業務的信息與現金實物的冠字號碼相關聯、可追溯。

試點方案還明確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針對企業、單位發放工資、日常性大額存取現,以及政府機關、行政事業單位、軍隊等因履職需要發生的大額現金存取,制定簡化流程。

對於確有大額用現需求的,保障其合理用現需要。對於客戶來自風險較高行業、交易金額特別巨大、交易頻率或金額與客戶身份及日常交易特征不符等情形,嚴格對信息真實性規范性進行審核,發現或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涉嫌洗錢等犯罪活動的,應提交可疑交易報告,並進行風險標注、后續跟蹤、記錄備查。

值得注意的是,實施大額現金管理后,個人日常現金使用會不會受到影響?對此,央行表示,大額現金管理新規不會明顯影響到社會公眾日常經濟活動。

一是目前我國現金、移動支付等支付方式多且應用廣,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夠滿足絕大多數社會公眾日常生產生活的需要。

二是大額現金管理金額起點設置經過調研論証,高於絕大多數社會公眾日常現金使用量。

三是隻要客戶依規履行登記義務,大額存取現金並不受到限制。對於有實際正常需求的公眾,銀行業金融機構也會提前做好現金服務保障措施,正常的經濟活動並不會受到明顯影響。

(責編:杜燕飛、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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