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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對多國數字稅啟動“301調查”

2020年06月04日08:36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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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當地時間6月2日宣布,美方開始對多個貿易伙伴的數字服務稅發起“301調查”。分析人士認為,此舉可能會導致新的懲罰性關稅,並加劇全球貿易緊張局勢。

美對多國發起“301調查”

此次“301調查”針對以下10個貿易伙伴已執行或正在考慮的數字服務稅:歐盟、英國、奧地利、捷克、意大利、西班牙、土耳其、巴西、印度和印度尼西亞。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表示,已要求與這些國家的政府進行磋商。

所謂“301調查”源自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該條款授權美國貿易代表可對他國的“不合理或不公正貿易做法”發起調查,並可在調查結束后建議美國總統實施單邊制裁。

調查將確定這些國家的數字服務稅是否歧視蘋果、谷歌和亞馬遜等美國科技企業巨頭,可能需要數月時間才能決定是否征收關稅。由於美國尚處於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因此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表示,美國不會就此事立刻召開聽証會。

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2日在一份聲明中說,特朗普總統對於許多貿易伙伴正採取旨在“不公平”對待美國企業的稅收計劃感到擔憂,“我們准備採取一切適當行動,保護美國企業和工人不受任何此類歧視”。

西班牙擬於今年12月正式對跨國科技公司征收數字服務稅,預計每年最多可以征收8.5億歐元,適用於全球收入超過7.5億歐元、在西班牙的數字服務收入至少在300萬歐元以上的公司。美國宣布發起“301調查”就在西班牙打算就此項稅收的開征進行辯論的兩天前。消息宣布后,西班牙政府知情人士對路透社表示,西班牙計劃中的數字稅並不針對任何國家,數字稅是基於客觀的標准。

全球尚無統一數字稅

由於許多跨國IT巨頭都是美國公司,因此征收數字服務稅,常常被認為是向谷歌和臉譜等公司在當地的業務提高稅收的一條途徑。對此,這些美國科技公司巨頭曾表示,應該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統一的框架下開征此項稅收。

近兩年,OECD試圖在140個國家之間就全球稅收改革達成協議,以解決對跨國企業(尤其是科技巨頭)的征稅問題。但事實上,OECD對此項稅收的討論進展十分緩慢,一些國家在去年就開始自行推出數字稅。根據此前制定的時間表,本來有可能在今年的7月達成協議,並將在明年開始實施。不過,疫情大大拖累了這一目標的推進。彭博社的報道稱,OECD正在努力按既定時間目標來推進這一事項,但一些官員已經認為,這一協議的談判將推遲到2021年。

早在2018年,歐盟委員會就發布立法提案,擬調整對大型網絡科技公司的征稅規則,但各國意見不是十分統一。法國是最早推出這一稅項的歐洲國家。去年7月,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已經宣布對法國數字服務稅啟動“301調查”,並於12月威脅對香檳、奶酪、手提包等法國產品加征關稅。今年1月,法國和美國在世界經濟論壇年會期間達成一致,法方在2020年12月前不會起征數字服務稅,美方則承諾在此期間不對法實施報復性關稅,雙方同意通過談判就相關問題實現“全球共同框架”。

目前,西班牙已決定,如果今年年底前沒有國際層面的稅收協議,西班牙將自己推出數字稅政策,其政策將和歐盟的建議一致,與此前推出數字稅的歐洲國家相似。意大利去年就表示,准備在今年預算中安排對數字公司征收新稅種,跨國網絡巨頭將支付3%的互聯網交易稅。其他一些歐洲國家,如捷克、斯洛伐克、拉脫維亞和挪威等國家也對此稅收進行了討論。

英國政府於4月1日開征數字稅,該稅適用於全球銷售額超過5億英鎊且至少有2500萬英鎊來自英國用戶的企業,稅率為2%。英國稅務海關總署認為,到2025財年結束時,這項稅收可能會帶來高達5.15億英鎊的額外年收入。

印度政府也宣布,自今年4月1日起,對在該國境內通過數字服務、本地銷售額超過2000萬盧比(約合26.2萬美元)的外國企業征收2%的數字稅。這是印度繼2016年對提供廣告及其衍生業務的外國數字企業額外征收6%數字稅后,再度出台的相關稅收政策。

調查或加劇貿易緊張局勢

美國互聯網協會行業貿易組織表示,盡管OECD進行了談判,但越來越多的國家提出或實施數字稅,“美國必須繼續向貿易伙伴發出強烈信息,即針對美國企業的歧視性稅收不是適當的解決方案。”該組織貿易政策主管喬丹·哈斯說。

宣布此消息之前,美國商務部已經表示,將調查金屬釩進口是否違反了國家安全規定。2日當天,美國商務部還宣布,將對釩進口的數量和狀況是否損害美國國家安全啟動“232調查”。美國國內生產商AMG釩業公司和美國釩業公司提起申訴,認為美國國內行業遭受到不公平低價進口商品、其他釩生產國增值稅制度造成的出口市場有限等因素的不利影響。

對於美國此次發起的調查,一些美國貿易專家認為,這表明特朗普政府正在積極尋求新的貿易壁壘,盡管目前疫情正在沖擊經濟。不少貿易專家擔心,美國政府頻繁使用“301調查”和“232調查”這一過時的單邊主義貿易保護工具,將有違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嚴重擾亂國際貿易秩序,損害多邊貿易體系並且對全球供應鏈造成沖擊。

(責編:李彤、杜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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