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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金融委連續喊話資本市場 專家:信息披露嚴監管成常態

記者王宇鵬
2020年04月20日09:09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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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金融委)近日召開第二十六次會議提出,資本市場發展必須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依法誠信經營是最基本的市場紀律﹔對造假、欺詐等行為從重處理,堅決維護良好市場環境。在4月7日,國務院金融委召開的第二十五次會議上,也強調了發揮好資本市場的樞紐作用,不斷強化基礎性制度建設,堅決打擊各種造假和欺詐行為,放鬆和取消不適應發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場活躍度。

有專家在接受人民網金融頻道採訪時表示,投資者保護是資本市場法治化、市場化建設的重要抓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從嚴監管成為常態。

“保護中小投資者就是保護整個市場”

最近一段時間,多家公司因涉嫌誤導性陳述,或涉嫌違規信息披露被証監會立案調查。其中,一起違規披露案件引起較高關注。4月10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做出一審判決,*ST毅達4高管集體獲刑。

“這是一個典型的虛假陳述案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葉林接受人民網金融頻道採訪時表示,“該公司把沒有開展的業務當作已經開展的業務,虛增主營收入,將虧損披露為盈利,這是一種公然造假行為。”

據了解,目前我國証券市場中,中小投資者數量佔比達到90%以上,其無論在經濟實力、專業能力、社會資源等方面都無法與發行人、專業中介機構相對比。葉林表示,投資者很難及時、全面、准確了解發行人狀況,隻有通過信息披露的方式,才能盡可能讓影響股票價格的重要信息不被投資者遺漏,形成健康的市場秩序。

“投資者是証券市場的資金供應者,如果不保護他們,使其利益受損,抽走資金,退出市場,就會誘發市場萎縮,使其無法發揮資源配置功能。因此,保護中小投資者不僅意味著保護散戶群體,更是保護整個市場。”葉林說。

信息披露監管從嚴

針對最近一段時間一些上市企業無視法律和規則,涉及財務造假等侵害投資者利益的惡劣行為,國務院金融委會議提出,監管部門要依法加強投資者保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確保真實、准確、完整、及時的信息披露,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對造假、欺詐等行為從重處理,堅決維護良好市場環境,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和投資者的功能。

實際上,信息披露從嚴監管已成常態。4月17日,中國証監會發布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這一年中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淨化資本市場生態,重拳打擊康得新、康美藥業等信息披露違法重大案件,全年行政處罰決定296件,罰沒款金額41.83億元,市場禁入66人。

制度層面,新《証券法》專門增設投資者保護專章,系統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金融委會議是對新《証券法》相關內容的落地強調。”葉林說。

記者梳理發現,新《証券法》擴大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范圍,完善信息披露的內容﹔在原來“真實、准確、完整”的要求基礎上,增加了“簡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規定﹔確立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開承諾的信息披露制度。

中國証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主任蔡建春在發表的署名文章中表示,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監管基礎制度的核心。要完善“言責自負”的信息披露制度,進一步細化明確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范圍和違法披露的責任主體,督促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監高等切實履行相關義務。

對於疫情期間部分上市公司受到影響,出現業績滑坡,營收下降,葉林提醒,這屬於正常現象,上市公司不必藏著掖著,更不能弄虛作假,應當實事求是,及時、真實向市場披露信息。

(責編:王宇鵬、杜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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