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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部分財險產品改備案制 將於3月1日實施

2020年02月26日16:38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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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2月26日電(張文婷)財險公司產品監管體系正在持續優化。日前,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產品審批備案范圍、備案流程進行了一系列規范,並將於3月1日起正式實施。

部分財產險產品審批改備案制

據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解釋,《通知》調整了產品審批備案范圍,將使用示范產品的機動車輛商業保險、1年期以上信用保險和保証保險產品由審批改為備案,原屬於備案類的產品仍採用備案管理。

同時,對財產險實施產品分類監管和屬地監管:使用示范產品的機動車輛商業保險、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產品(以下簡稱:“兩類產品”)由銀保監會負責備案並監管﹔其他產品均由相關銀保監局負責備案並監管。

在產品備案流程方面,《通知》明確財產保險公司總公司為產品備案申報主體。除兩類產品以外,使用范圍超過一個省(區市)的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由總公司向其營業場所所在地銀保監局備案﹔僅在某一省(區市)使用的,向產品使用地銀保監局備案。同時,規定所有產品備案材料均以電子化方式報送,並對具體險種的報送路徑、報備材料進行了明確。

違反公眾利益產品 將被責令停止使用

《通知》亦對產品退出機制進行了說明:對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保險原理、違背公序良俗、噱頭炒作、損害社會公眾利益和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及危及公司償付能力和財務穩健等問題的產品,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責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期限內禁止申報新產品。

《通知》要求,各財險公司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強化產品管控,開展消費者保護審查,嚴把產品質量關﹔要求保險業協會發揮好自律職能,保障產品注冊平台安全運行,研究建立產品評估和創新保護機制﹔要求各銀保監局加強組織保障,建設好產品監管隊伍,落實好各項產品監管規定,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產品生態。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通知》的印發是銀保監會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要改革舉措,是統籌監管資源、形成上下聯動監管合力的重要政策措施,是規范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管理、提升產品總體質量的重要工作規定,將有利於進一步完善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體系,激發產品創新的市場活力。

據了解,未來,銀保監會將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續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不斷督促指導公司提升產品質量和水平,積極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責編:劉然、章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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