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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正常受理科創板IPO、 重大資產重組及其他相關申請

2020年02月03日08:52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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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上交所:正常受理科創板IPO、 重大資產重組及其他相關申請

  2月2日,《証券日報》記者從上交所獲悉,為積極推進落實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銀發〔2020〕29號)和中國証監會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上交所就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相關業務實施做出調整和銜接安排,優化自律監管與服務方式,提供專門服務通道和在線業務操作便利,降低重點地區市場機構運行成本,保障各項業務穩妥有序開展,保護廣大投資者健康安全與合法權益。

  在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方面,疫情防控期間,上交所仍按照相關規則規定,正常受理發行人通過該所科創板審核業務系統提交的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及其他相關申請。自2月3日起,科創板首次公開上市審核、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及其他相關審核中發行人回復時限等規則規定的審核時限,以及發行人更新財務報告的時限,予以中止計算﹔具體恢復計算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項目審核期間,上交所暫不接待預約現場溝通、現場咨詢。

  在股票發行承銷和上市服務方面,上交所設立專門服務通道,隨時接受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溝通咨詢﹔發行人和承銷商按照前期已披露的發行承銷公告開展發行承銷工作存在困難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和有關規定進行調整,並及時對調整后的安排進行披露。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已通過業務系統實行電子化報送,無需提交紙質文件﹔鼓勵發行人與主承銷商通過互聯網和電話方式開展非現場路演﹔免收注冊地在湖北省上市公司2020年上市年費,免收2020年注冊地在湖北省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費和上市年費﹔加大對湖北等疫情相對嚴重地區市場培育服務支持,主動配合當地政府及擬上市企業做好上市服務工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上交所設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專項服務通道,就本次疫情涉及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業務接受咨詢,支持上市公司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及相關信息披露工作。上市公司如因受疫情影響,預計難以在原預約日期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的,可以依規申請辦理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上市公司如因受疫情影響,預計難以在法定披露期限(2020年4月30日)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或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的,可聯系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通報相關情況﹔上交所將根據証監會統一部署,抓緊研究確定相關應對安排。如因受疫情影響,上市公司預計難以按規定在2020年1月底前披露業績預告或科創板上市公司預計難以按規定在2020年2月底前披露業績快報的,可以向本所公司監管部門申請辦理延期﹔上市公司在籌劃並購重組過程中確實不能按期更新財務資料或發出股東大會通知的,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對本次重組的具體影響后,申請財務資料有效期延長或股東大會通知時間延期1個月,最多可申請延期3次。

  在債券(含資產支持証券)業務服務方面,支持發行人、主承銷商等中介機構通過線上辦理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証券的審核、發行上市、信息披露等各項業務﹔如因受疫情影響,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無法按既有時效要求提交發行申請等材料的,可按規定向上交所申請採取中止時限計算等措施。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臨時報告的,可按規定申請暫緩披露﹔按照財政部、湖北等疫情相對嚴重省(區、市)政府安排,積極配合做好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專項債券發行業務、技術支持和服務工作。對注冊地在湖北等疫情嚴重省(區、市)的企業及債券募集資金用於疫情防控相關領域的,建立發行服務綠色通道,切實做好疫情防控融資服務工作﹔適當放寬債券、資產支持証券發行辦理時限﹔如因受疫情影響,債券市場參與人在債券、資產支持証券發行申請、發行、信息披露、交易結算及相關業務中出現特殊情況的,可及時與上交所債券業務中心溝通聯系。

  上交所呼吁廣大投資者,在疫情防控期間做好自身健康防護,鼓勵通過網絡、電話等非現場方式行使股東權利、查閱相關信息、參與証券交易,理性看待本次疫情影響,審慎開展証券投資。(張 歆)

(責編:張玫、章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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