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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地金融協作將加強!金融委辦公室發布建立地方協調機制意見

2020年01月14日19:40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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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月14日電(王仁宏)近日召開的2020年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要求,加快建立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不到十天,相關意見稿正式發布。

記者從央行官網獲悉,近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金融委辦公室)印發《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建立地方協調機制的意見》(金融委辦發〔2020〕1號),將在各省(區、市)建立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加強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監管、風險處置、信息共享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協作。

此次意見的發布,正是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於加強中央和地方金融協作,建立健全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的重要舉措。

意見指出,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設在人民銀行省級分支機構,由其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銀保監會、証監會、外匯局省級派出機構、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以及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財政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接受金融委辦公室的領導,定位於指導和協調,不改變各部門職責劃分,不改變中央和地方事權安排,主要通過加強統籌協調,推動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金融委有關部署,強化金融監管協調,促進區域金融改革發展和穩定,推動金融信息共享,協調做好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自2018年開始,部分地方政府將金融辦(局)升格為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我國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模式初具雛形,由單一監管模式向雙層監管模式漸進轉變。”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指出,近年來,出於有效應對地方金融快速擴張及金融風險漸進暴露局面的考慮,我國逐漸將地方金融監管職能及風險處置責任交由地方政府承擔。

此外,在進一步健全我國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體制方面,董希淼認為,我國應在加強地方金融立法、明確地方政府監管職責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央與地方在金融監管、風險處置方面的分工與協同,改革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體制、建立橫向和縱向的協調機制,並優化地方金融生態。

下一步,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將從實際出發,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完善,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增強金融監管合力,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防范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目前,各省級人民政府正在陸續建立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履行屬地金融監管和地方金融風險防范處置責任。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和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各有分工和側重,將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責編:李楓、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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