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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勝:科技外衣改變不了金融本質 應敬畏金融規律

2019年12月17日21:36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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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17日電 (申佳平)“互聯網金融仍然是金融,金融科技也是科技驅動的金融創新。”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在論壇致辭稿中指出,概念游移和科技外衣改變不了金融本質,無論是FinTech還是TechFin,無論ICO還是STO,都應透過眼花繚亂的名詞甄別其業務活動的實質。

今日,2019第三屆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在京召開,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司長鄒瀾代央行副行長潘功勝發表致辭。

“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沒有改變金融的風險屬性,傳染性、涉眾性反而更強,網絡數據信息安全風險也更加突出。”潘功勝在致辭稿中指出,一方面,由於跨界、跨區域交叉混業特征、風險擴散速度更快,溢出效應更強。另一方面,接受服務的多維長尾客戶風險識別能力不高、損失承受能力有限、潛在的社會危害更嚴重。

潘功勝在致辭稿中強調,部分市場主體不尊重金融規律,激勵扭曲。在技術快速迭代更新的大背景下,真技術、假技術魚龍混雜,一些市場主體缺乏足夠的識別能力,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突出。“過於強調技術,缺乏對金融規律的尊重和敬畏,一哄而上、一哄而散,很可能留下遍地狼藉。”他表示。

潘功勝認為,在數字化、信息化大趨勢下,下一步在技術驅動的新金融活動發展中,要做好幾個堅持和鞏固、幾個完善和發展。

第一,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宗旨。對於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要從是否提高金融服務質量和普惠性,對金融業和宏觀調控的影響等方面評價,鼓勵運用科技降低金融服務門檻和成本。要防止以技術為外衣,脫實向虛,形成金融供給和金融需求的空轉。

第二,堅持防范金融風險的基本底線。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業務,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確定業務實質。保護無風險識別能力的投資者利益,面向公眾的金融活動,不管是否以技術為名,都要從嚴監管。

第三,發展技術賦能的金融服務,為金融業提質增效。支持各類機構在持牌經營的前提下,依托技術或場景優勢,提供普惠性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對接電商平台、供應鏈等各類實體場景﹔支持金融機構探索大數據驅動的風控模式﹔支持運用科技手段建設完善、穩健、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登記托管、信用信息共享等金融基礎設施。

第四,發展監管科技,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運用科技提升金融監管部門的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的識別、預警和處置能力。完善金融監管信息平台建設,適應宏觀監測和擴大數據處理能力的需求,形成對監管工作的有力支撐。

(責編:申佳平、章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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