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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出台銀行理財子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

淨資本不得低於5億元且不得低於淨資產的40%

2019年12月03日08:3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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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12月2日電 (記者王俊嶺)記者今天從中國銀保監會獲悉,《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已經正式發布,並於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辦法》充分借鑒了同類資管機構的淨資本監管要求,並根據資管新規、理財新規提出的新要求和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特點進行了適當調整。根據《辦法》,理財子公司淨資本管理應當符合兩方面標准:一是淨資本不得低於5億元人民幣,且不得低於淨資產的40%﹔二是淨資本不得低於風險資本,確保理財子公司保持足夠的淨資本水平。

  具體來看,《辦法》對監管提出了五方面新要求:

  一是落實主體責任。規定理財子公司董事會承擔本公司淨資本管理的最終責任,高級管理層負責組織實施淨資本管理工作,至少每季度將淨資本管理情況向董事會書面報告一次。二是明確監管報表要求。理財子公司應當定期報送淨資本監管報表,並對相關報表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三是明確重大事項報告責任。理財子公司淨資本、淨資本與淨資產的比例、淨資本與風險資本的比例等指標與上個報告期末相比變化超過20%或不符合監管標准的,應當向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書面報告,並說明原因。四是明確信息披露要求。理財子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中披露淨資本管理情況。五是規定監管措施。對於不符合淨資本管理要求的理財子公司,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根據法律法規採取相關監管措施。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辦法》將結合理財子公司的特點,通過淨資本管理約束,有助於引導理財子公司樹立審慎經營理念,堅持業務發展與自身經營管理能力相匹配,避免業務盲目擴張,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也有助於確保同類資管機構公平競爭,防范監管套利,促進我國資管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下一步,銀保監會還將持續做好配套制度建設,不斷完善理財業務監管框架。

(責編:李楠樺、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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