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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導粉絲網貸為明星打榜 違背互聯網金融初心

2019年12月02日09:03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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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誘導粉絲網貸為明星打榜,違背互聯網金融初心

不告知用戶借錢的利息和不還錢的風險,隻通過各種方法暗示花錢的快感,這不是嚴肅的金融行為,而是典型的短期套利。

據報道,近日,某互聯網平台推出了“雙十一網購勢力榜”活動,該活動內有“打榜”環節:發布微博、集贊、使用微博借錢等,都會幫助用戶在榜單內名次上升,獲取相應獎勵。然而,有網友反映,該活動存在誘導明星粉絲通過網貸借錢為明星打榜的規則,並且這一業務借貸利率最高達到36%,對於一些年輕人來說,很容易盲目背上高利息的貸款。

在公眾的質疑聲中,該活動提前結束。而對於公眾的質疑,該平台回應稱,會根據用戶信用等級,針對不同用戶給以不同的利率定價,最高不超過法定標准36%。

很少有哪個行業如這樣的金融行業一樣,能夠用極低的資金來撬動規模龐大的“韭菜”。因此,多數所謂互聯網金融,都變成了一些互聯網公司的“低成本融資”手段。這次活動引發的爭議,本質上也是如此:一些互聯網公司出於自己的需要,通過金融業務來對用戶進行再度收割。

利用互聯網金融來綁架用戶,而不是服務用戶,這才是很多互聯網公司上線金融服務的問題。

我們設想一個場景。如果用戶真有需求,那麼理應是主動找到平台希望“借款”。而如果一個平台為了“把錢塞給用戶”,選擇了提供其他服務,比如,點贊數翻倍、共享單車免費騎、影視平台會員等。那從邏輯上來說,是把另一條道路上有需求的用戶給“誘拐”到借貸的平台上來,這就不是服務用戶,而是“誘騙”用戶。

其實,在風控、合規等層面看,涉事平台應當是國內互聯網企業之中相對不錯的,其主要營收也不是靠“借錢”。但是這件事背后透露出的,是互聯網企業對於金融業務的定位。他們更多將金融業務定位為“現金流工具”,而不是“服務用戶”。

一旦進入這套邏輯,那麼,隻要有了用戶,有了可以誘導用戶的渠道,互聯網公司都會想辦法上線一個自己的金融平台,把錢輕易送出去,再高額利息收回來,這樣的現金流,比去費力提供好的服務再收費當然要輕鬆得多。

市面上做互聯網金融的平台型互聯網公司,可能已經屈指可數了。仔細分析來看,其中又有多少是用戶真的有需求呢?老老實實點個外賣、電商平台購物或者干脆是打個車,都有可能被“誘拐”到借貸。如今,追星的粉絲們為了讓偶像上熱搜,也被“誘拐”到借貸上去,也是必然。

如果對金融借貸行業有基本的敬畏,那麼就應該明白,借貸行為本質上是嚴肅的事。不告知用戶借錢的利息和不還錢的風險,卻隻通過各種方法去暗示花錢的快感,這就不是嚴肅的金融行為,而是典型的短期套利。

任何時候,商業邏輯的閉環都應當是用戶,企業應當為用戶創造價值,而不是捆綁用戶來為企業創造現金流。

從這個角度看,一些互聯網企業該慎重想一想自己“金融服務”業務的初心了。

□馬文(媒體人)

(責編:李楠樺、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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