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全面深改定義券商新角色
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正在迅速推進中,在這場改革中,市場各參與方的角色功能、定位也將發生不小的變化。不少專家認為,作為新三板市場的重要參與主體,券商在其中的業務范圍和組織架構也將重新定義。
業務鏈拉長
在全國股轉公司發布的深改細則征求意見稿中,涉及券商的主要有以下規則: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並在精選層挂牌規則(試行)(征求意見稿)》(簡稱《公開發行規則》)起草說明提到,“公司申請股票公開發行並在精選層挂牌的,應當聘請証券公司保薦承銷,其中保薦機構應當由發行人主辦券商或主辦券商子公司擔任。”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簡稱《股票交易規則》)第十四條規定,精選層股票採取競價交易方式,且“經中國証監會批准,精選層競價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機制”。
對此,安信証券新三板研究團隊負責人諸海濱認為:“原來新三板的券商業務主要就是挂牌、督導為主的投行業務,加上做市業務,業務鏈條較短,組織架構簡單。而深改之后,券商新三板業務的涉及面將更廣,除了目前的業務外,承銷保薦的投行業務、交易方面的經紀業務等都會涉及。”
諸海濱說,根據此次正在征求意見的深改細則,新三板的交易方式、發行方式、投資者准入門檻都將發生了不小的變化,且未來新三板精選層將作為一條新的通道對接滬深交易所,因此與之息息相關的新三板券商業務鏈條被拉長,業務重心將發生變化,組織架構面臨調整。
投行業務升級
一般而言,券商新三板業務目前呈現兩種組織架構方式:一種是成立新三板部或者場外市場部門,另一種是將三板的投行、經紀、做市業務歸口到券商各個相對應業務部門的框架中。“如果成立統一的新三板部或者場外市場部,要看新三板的業務量能否支撐其成為獨立部門,如果業務量較小,后一種組織架構形式則更為合適。”諸海濱說。
某大型券商新三板業務部門負責人向記者透露,如果成立統一的新三板部門,由於原有三板業務以挂牌和督導為主,未來新三板推行公開發行制度將涉及與投行業務相關的股票公開發行業務,因此可能會出現三板部門與投行團隊在項目上“打架”的現象。
海通証券的新三板部門目前隸屬於投行部門,因此不會出現業務“打架”現象。“海通的新三板業務部門原來的定位是為IPO輸送‘彈藥’,因此隸屬於投行部門。在精選層即將推出的當口,這樣的組織架構是有利的。”海通証券新三板業務負責人崔偉告訴記者,“2017年至2018年,我們有一部分三板業務人員流失,但是大部分還在,而且部分人員在這段時間裡拿到了保代資格。”
“此次改革之后,投行業務鏈條明顯拉長,重心將由持續督導業務轉移至保薦和承銷業務。保薦業務就涉及保薦人資源夠不夠,是否要引入新的保薦人等問題。承銷業務則涉及尋找更多的合格投資者參與公開發行,就會出現如果發行失敗則必須包銷等問題。總體來說,新三板整個投行業務板塊‘升級’了。”諸海濱說。
申萬宏源新三板資深分析師劉靖認為,承銷業務比保薦業務需要更長的落地時間。“雖然保薦人需要有專門的資格,但很多具體事務新三板業務部門的人就可以操作。承銷業務則不然,新三板目前的合格投資者界定並不明確,而且尋找合格投資者是一件沒有既往經驗可循的工作。”
至於券商經紀業務和做市業務,諸海濱告訴記者,由於合格投資者門檻的降低,經紀業務的范圍也拓寬了,而且新三板未來或嘗試混合做市交易制度。
專家們認為,對於券商而言,新三板此次深改無疑是全新的機遇,但是新業務的挑戰也不少,敢於創新的中小券商反而可能會贏得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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