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金融

外資銀行險企管理條例修改 擴大開放與維護金融安全並重

2019年10月15日21:26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小字號

人民網北京10月15日電 (申佳平)今日,國務院發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下稱《外資保險公司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下稱《外資銀行條例》)的決定。

根據修改決定,外國銀行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時設立外商獨資銀行和外國銀行分行,或者同時設立中外合資銀行和外國銀行分行。外國銀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國境內公民每筆不少於50萬元人民幣的定期存款。

此外,根據修改決定,取消申請設立外資保險公司的外國保險公司應當經營保險業務30年以上,且在中國境內已經設立代表機構2年以上的條件﹔允許外國保險集團公司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外資保險公司,允許境外金融機構入股外資保險公司。

“銀行業、保險業對外開放與利用外資的成效顯著,在提高行業整體競爭水平的同時,開放帶來的風險總體可控。”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首席律師劉福壽在今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對外開放全面提升了中國金融業發展水平和金融機構的競爭力,更好滿足了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的金融服務需求,不僅使在華外資機構獲益,也為國際金融業攜手抗擊全球金融危機、維護世界經濟穩定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為何修改?

為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提供更好法治保障

據介紹,國務院於2001年、2006年制定公布《外資保險公司條例》和《外資銀行條例》,其后根據我國金融業自主開放的需要,分別於2013年、2016年對《外資保險公司條例》作出修改﹔於2014年對《外資銀行條例》作出修改。

針對為何此次對兩部條例再作修改,劉福壽回應稱,“本次修改《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和《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部分條款,主要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落實已宣布的重大金融開放舉措,為進一步擴大銀行業、保險業對外開放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取消了對外資銀行開辦人民幣業務審批,劉福壽表示,隨著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的推進,一些外資銀行在進入我國國內市場之前,已經可以在境外開辦人民幣業務,因此取消外資銀行申請人民幣業務經營年限要求的時機已經成熟,修定相關內容符合外資機構經營發展的需要。

如何修改?

把握三大原則 兼顧開放與風險防范

“兩部《條例》的修改,進一步放寬了外資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准入條件,豐富了外資銀行的商業存在形式,為外資銀行和保險公司的設立和經營提供了更加寬鬆、自主的制度環境,這將吸引更多機構來華經營。”劉福壽舉例稱,如取消擬設立外資銀行法人的外資唯一或主要股東的資產規模限制和設立外資保險公司的外國保險公司30年經營年限的要求,將為規模或經營年限沒有達到上述標准但具備專業特色的外資機構來華設立機構提供更多的空間。

在業務經營范圍,兩部《條例》的修改降低了部分業務的准入條件,為外資銀行展業提供了更有利的條件。“比如允許外資銀行開業時即可同步開展本外幣業務等。”劉福壽指出,我們也希望現有外資機構能夠充分利用兩部《條例》修改帶來的發展空間和機會,不斷提高外資銀行和保險公司的經營活力與管理能力。”

劉福壽介紹,此次修改工作堅持擴大開放與維護金融安全並重,通過有效措施保障金融安全,落實開放舉措。“比如,在放寬對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同時設立法人銀行和外國銀行分行的限制的同時,通過規范高管兼職、交易條件等方式,強化子行和分行經營規范性和獨立性。”劉福壽指出。

劉福壽還提到,修改工作還堅持擴大開放與自主靈活實施並立,結合國內改革發展目標和國家戰略需要進行開放,實現互利共贏﹔擴大開放與有序推進並行,注重對外開放與我國實際相結合,走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銀行業、保險業對外開放道路。

前景如何?

打造各市場主體多贏格局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在華外資銀行、保險公司數量和規模穩步增長。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外資銀行在華共設立了41家外資法人機構、116家外國銀行分行和151家代表處。境外保險公司在我國一共設立59家外資保險法人機構和131家代表處。

在回答兩部《條例》修改后,如何平衡外資和內資的發展時,劉福壽稱,互利共贏是《條例》修改工作的重要原則之一。在立法的理念上,我國將秉持內外一致的原則,始終強調對民間資本、國有資本和境外資本等各市場主體公平對待、一視同仁,在同一個規則下開展合作與競爭,形成多贏格局。

劉福壽指出,通過進一步擴大開放,構建公平一致的市場環境,將更加有利於銀行業、保險業充分競爭,優化股權結構,規范股東行為,形成合理多樣的市場體系。

銀保監會方面強調,下一步,中國銀保監會將加快推進《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配套制度的修改完善。與此同時,將立足中國國情,借鑒國際經驗,持續完善法規制度建設,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促進銀行業、保險業健康發展,確保新時代金融業改革開放行穩致遠。 

(責編:申佳平、付長超)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