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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全國涉農貸款11年間增長534.4% 增速達16.5%

2019年09月20日09:34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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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9月20日電 (申佳平)今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農村金融服務報告(2018)》(下稱“《報告》”)顯示,自2007年創立涉農貸款統計以來,我國全部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累計增長534.4%,11年間平均年增速為16.5%。

央行方面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揮農村金融在服務“三農”中的核心作用。2003年以來,中央堅定不移地推進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等一系列重要改革,出台多項扶持政策,加快農村金融創新發展。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日益健全,農村金融服務能力顯著增強,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為促進農業生產、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發揮了重要作用。

《報告》顯示,自2007年創立涉農貸款統計以來,我國全部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累計增長534.4%,11年間平均年增速為16.5%。涉農貸款余額從2007 年末的6.1萬億元增加至2018年末的32.7萬億元,佔各項貸款的比重從22%提高至24%。債券、股票等直接融資也有較快發展,農產品期貨市場從無到有,功能逐漸顯現。2007年至2018年,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從51.8億元增長到572.7億元,參保農戶從4981萬戶次增長到1.95億戶次,分別增長了10.1倍和2.9倍。

近年來,人民銀行和有關部門全面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部署,不斷深化改革,完善扶持政策體系,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方式,扎實推進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農村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可得性和便利性不斷改善。

《報告》指出,在扶持政策方面,相關部門強化政策合力。繼續靈活運用差別化准備金率、再貸款、再貼現、抵押補充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結合宏觀審慎評估參數的動態調整,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截至2018年末,全國支農、支小再貸款余額分別為2870億元、2172億元,向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提供抵押補充貸款33795億元。綜合運用稅收優惠、貼息、獎補、保費補貼等手段激勵金融機構加大支農力度。將普惠金融服務情況納入監管評價體系,明確資本管理、不良貸款容忍度等差異化監管要求。

在農村金融改革方面,涉農銀行業機構不斷回歸本源,將服務實體經濟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運行機制不斷完善,郵儲銀行36家一級分行“三農”金融業務管理架構搭建完畢。5家大型銀行和10家股份制銀行設立了普惠金融事業部或其他專司普惠金融業務的部門或中心,構建條線化管理體制和專業化經營機制。開展投資管理型村鎮銀行和“多縣一行”制村鎮銀行試點。農村信用社加快推進改制與優化公司治理。

在推動產品和服務創新方面,精准發力鄉村振興。穩妥有序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推動試點工作提質、增量、擴面。探索開展大型農機具抵押、農業生產設施抵押、供應鏈融資等業務,支持農業高質量發展和適度規模經營。創新探索多種模式,為綠色農業、田園綜合體、水利建設、環境整治等項目提供資金支持。農業保險“擴面、提標、增品”取得階段性成效。

在金融扶貧方面,優化扶貧再貸款管理,完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政策,支持貧困地區通過“綠色通道”發行上市,創新推出扶貧票據和扶貧公司債券。金融 機構積極開發扶貧信貸、保險產品。截至2018年末,全國扶貧再貸款余額為1822億元,同比增長12.7%。精准扶貧貸款余額42461億元,同比增長12.5%。扶貧票 據累計發行26期276.5億元。

在普惠金融發展方面,大力推動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和數字普惠金融服務。信用信息體系建設日趨完備,為261萬戶小微企業、1.84億戶農戶建立信用檔案。農村地區總體上實現了人人有銀行結算賬戶,鄉鄉有ATM,村村有POS。金融服務可得性、使用情況、質量進一步改善。數字化產品和服務不斷豐富,有效降低了金融服務門檻和成本。中國發展數字普惠金融的5項經驗入選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GPFI)發布的《G20數字普惠金融新興政策與方法》,積極推動了全球普 惠金融發展。

《報告》還提到,農村金融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對照鄉村振興戰略和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農村金融服務改革創新的任務仍然艱巨。

下一步改革,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總體部署,堅持以市場化運作為導向、以機構改革為動力、以政策扶持為引導、以防控風險為底線,深化改革創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市場體系、組織體系和產品體系,更好地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多層次的金融需求,推動城鄉融合發展。

一是推進市場化改革,構建更具競爭性的農村金融體系。按照放寬准入、深化改革、健全風險防控機制的原則,可考慮以社區銀行為突破點,適當放開准入,吸引民間資本進入。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為各類農村金融 市場主體下沉服務創造公平的市場環境。積極探索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路徑,突出專業化服務功能。規范發展小貸公司等非存款類放貸組織,積極發揮其服務鄉村振興的有益補充作用。

二是完善農村金融監管,提升監管質效。明確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形成中央、地方金融監管的合理有效分工。加強信息共享和監管合作,避免監管空白,轉變監管方式。

三是聚焦重點領域,強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圍繞脫貧攻堅、糧食安全、綠色農業、一二三產業融合等鄉村振興重點領域,強化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積極穩妥推廣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推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資產股份等依法合規予以抵押,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農村資產抵(質)押融資模式。鼓勵金融機構通過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用於污染防治、清潔能源、節水、生態保護、綠色農業等綠色領域。

四是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激發金融機構內生動力。進一步優化、細化貨幣、財稅、監管的正向激勵措施,從“補差補機構”轉向“獎優獎業務”。繼續推動農業保險“擴面、提標、增品”,完善保費補貼機制和再保險體系。健全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推動農業信貸擔保服務網絡向市縣延伸,充分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鄉村振興。鼓勵地方政府完善農村產權登記、評估、流轉等機制,積極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

五是充分依靠數字技術,形成優勢互補的良好態勢。鼓勵商業銀行統籌實體和數字兩種方式下沉服務,以適當的物理網點彌補“數字鴻溝”不足。加強數字普惠金融領域的金融標准建設。規范互聯網金融在農村地區的發展。加強數字普惠金融知識宣傳普及,提升消費者數字金融素養和防風險能力。

(責編:申佳平、章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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