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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訪客上半年 赴港買保險達263億港元

2019年09月04日08:54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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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內地訪客上半年 赴港買保險達263億港元

中國香港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近日公布的2019年香港保險業臨時統計數據顯示,上半年我國香港地區毛保費達2958億港元,較去年同期上升16.6%。引人注意的是,今年上半年由內地訪客帶來的新造保單保費為263億港元,同比上升17.9%,佔個人業務總新造保單保費的26.4%。

盡管上半年內地訪客“赴港購險”保費增速高於內地保險行業保費14%的平均增速,但《証券日報》記者通過對比發現,今年上半年,內地訪客在我國香港地區購買的投資/儲蓄型保單數量同比大幅下滑39.7%﹔醫療/保障型保險保單數量同比也僅增0.9%。

對於赴港購險的優劣,資深精算專家徐昱琛以重疾險為例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香港重疾險的好處在於它有分紅”。但香港重疾險也有三大缺點:一是香港保險長期重疾險保費不固定,若險企經營情況差,保險公司有權提高保費﹔二是香港保險一旦出現糾紛維權成本相當高﹔三是香港保險在“兩年不可抗辯”方面做得沒有內地保險好。

內地訪客去香港愛買保障險

從內地訪客去香港買保險的的偏好來看,投資型保險佔比最高。中國香港保監局披露的數據顯示,在今年上半年新造保單當中,醫療或保障類型的保險產品的佔比約為97%,例如危疾、醫療、終身人壽、定期人壽及年金等,約99%為非整付保費保單,即保費非以“一筆過”模式支付。

《証券日報》記者對比去年數據發現,2018年一季度內地訪客去香港買保險的新造保單中,約95%是醫療或保障類型的保險產品,而今年一季度這一比例升至97%,截至上半年末仍保持這一比例。

從保費來看,今年上半年在內地訪客貢獻的263億港元保費中,醫療/保障型保險上半年新造保費佔比為74%,佔比較去年同期提升5個百分點。而儲蓄/投資型保險產品上半年新造保費佔比為26%,較去年同期下滑5個百分點。

實際上,近兩年內地訪客去香港地區買保險的熱情已有所降溫。據記者統計,2016年內地訪客新單保費曾飆增至727億港元﹔但2017年和2018年,內地訪客新單保費逐年分別收縮至508億港元、476億港元。

投連險大降33.5%

值得關注的是,受香港安盛保險投連險事件等影響,上半年香港投連險保費出現33.5%的大幅下滑。

約200位投保人此前在購買香港安盛發行的投連險Evolution后,香港安盛保險將一款Hong Kong Investment Fund SP(HKIF)基金納入了該投連險的投資范圍。隨后,上述投保人發現Evolution淨值一夜之間暴跌95%以上,在后續扣除賬戶建檔費、管理費等后,保單的淨值為負數。投資者不僅虧光了本金,還倒欠香港安盛保險一筆管理費。

最新的公開資料顯示,上述200多位投資者中,多半來自內地,部分投資者虧損數千萬港元,投資者合計虧損超過4億港元。

此事件發生后的6月19日,香港保險業監管局表示,截至5月底,香港保監局已接獲了72宗相關投訴,並在現行的中介人自律規管制度下將事件轉交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跟進。

受此事件影響,上半年香港投連險保費增速應聲而跌。根據中國香港保監局披露的數據顯示,上半年香港新造業務方面,期內長期業務(不包括退休計劃業務)的新造保單保費為999億港元(上升18.7%),其中個人人壽及年金的非投資相連業務為938億港元(上升25%),而投資相連業務則58億港元,同比大幅下跌33.5%,反差明顯。

受投連險新造保費下滑的影響,今年上半年香港保費收入中個人人壽及年金(投資相連)業務的保費收入為138億港元,下跌19.4%。

去香港買保險應注意多重風險

實際上,在上述事件發生后,香港保監局就提示了相關風險。

在談及內地人士赴港投保時,香港保監局稱,應細閱及簽妥《重要資料聲明書-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以確認他們知悉整個銷售過程必須在香港境內進行、所有投保文件均在香港境內簽署、負責銷售的人士是在香港登記的保險中介人、及相關產品所包含的風險(非保証的回報﹔提前退保/領取保單紅利可能帶來的損失﹔匯率、法規及政策改變等)。

事實上,針對訪客去香港買保險,原中國保監會早在2016年就對消費者提示了五大風險:一是香港保單不受內地法律保護﹔二是存在匯率風險和外匯政策風險﹔三是保單收益存在不確定性﹔四是保單前期現金價值低,退保損失大﹔五是需認真閱讀保險產品條款。而五大風險依然適用。

其中,“香港保單不受內地法律保護”與“保單收益存不確定性”尤其需要投資人注意。

具體來看,內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單,需親赴香港投保並簽署相關保險合同。如在境內投保香港保單,則屬於非法的“地下保單”,不受法律保護。同時,內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險適用香港地區法律,若發生糾紛,投保人需按照香港地區的法律進行維權訴訟。

就投資者最關心的問題之一——理賠方面,徐昱琛舉例表示,內地《保險法》明確規定理賠時效,保險公司收齊資料后,若決定全額賠付,受益人將在 40 天(30+10)內領取理賠金﹔若決定拒賠,受益人將在 33 天內收到拒賠通知書。如果內地保險公司拒不按照保險法規定,履行賠付責任,受益人可投訴到監管部門維權。但內地《保險法》不適用香港保險。遇上港險理賠,可能就要做好打持久戰的准備。這一點,大部分香港代理人可能不會事先告知消費者。

此外,徐昱琛還補充道,購買香港保險,出險后得不到理賠,十之八九是栽在了投保告知這個“坑”上。內地保險遵循“有限告知”規則,但倘若購買的是香港保險,那面臨的就是“無限告知”規則,即隻要是重要事實就必須告知,否則便會有拒賠風險。

從保單收益存不確定性方面來看,目前內地保險產品遵照監管要求,按照低、中、高三檔演示紅利水平。香港保險市場化程度較高,未對紅利演示作出明確要求,大多數產品通常採用6%以上的投資收益率進行分紅演示。但分紅本身屬於非保証收益,具有較大不確定性,能否實現主要取決於保險公司能否長期保持高投資收益率。(蘇向杲)

(責編:申佳平、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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