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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年內開出罰單2491張:銀行業嚴查涉房貸款 保險業落實雙罰制

2019年08月30日08:37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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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銀保監會年內開出罰單2491張: 銀行業嚴查涉房貸款 保險業落實雙罰制

  主持人陳煒:近年來,金融市場的稽查執法力度不斷加大,整治金融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已成為金融監管的"重頭戲"。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証監會已開出107張罰單 ,銀保監會開出2491張罰單。罰單背后,顯示出的是我國金融監管正全面升級。今日,本報聚焦監管罰單,梳理監管重點,透視監管態勢。

 

  近年來,銀保監會以強化金融監管為重點,以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始終保持整治金融市場亂象的高壓態勢,持續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從嚴打擊重點領域違法違規行為。今年以來,嚴監管態勢不減。據《証券日報》記者梳理,截至8月29日,年內銀保監會網站共公布罰單2491張。其中,銀保監會機關公布罰單9張,銀保監局本級公布罰單936張,銀保監分局本級公布罰單1546張。

  就銀行業而言,從罰單來看,涉房貸款仍是今年以來監管的重中之重。也印証了銀保監會副主席王兆星今年2月份在國務院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明確提出的房地產金融是下一階段監管緊盯的幾個重要風險領域之一。保險業方面,《証券日報》記者注意到,除了針對保險機構的處罰外,針對個人的處罰明顯增多,嚴格執行了機構與人員雙罰制。

  涉房貸款仍是違規重災區

  某股份制商業銀行近期“吃”的一張巨額罰單或許可以看作是監管重點的縮影。8月9日,銀保監會機關公布對某商業銀行的處罰信息,該銀行共涉及13項違規,包括未按規定提供報表且逾期未改正;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貸后管理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以流動資金貸款名義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未將房地產企業貸款計入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等。該銀行被沒收違法所得33.67萬元,罰款2190萬元,合計2223.67萬元,刷新了今年銀行業的罰單紀錄。

  處罰該行的原因如涉嫌違法發放貸款、內控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等,也是年內其他銀行領罰的主要原因。值得關注的是,該行受罰的原因中有多項涉及房貸違規。從今年整體情況來看,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絕對是處罰“重災區”,包括“違規向房地產企業提供融資”、“房地產信貸管理不嚴格”等,國有大行、城商行、股份制銀行等均有涉及。如7月5日,寧波銀保監局就一口氣公布了20多張涉房業務罰單,其中,多家銀行的寧波分行均因“住房按揭貸款管理不規范”,收到20萬元-50萬元不等罰單,多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或(並)罰款。

  為嚴厲查處各種將資金通過挪用、轉道等方式流入房地產行業的違法違規行為,近日,銀保監會辦公廳發布《關於開展2019年銀行機構房地產業務專項檢查的通知》,決定在北京、上海、深圳、武漢等32個城市,重點檢查銀行在開發性貸款、土地儲備貸款、個人住房貸款、經營性物業貸款等四大領域的房地產業務,尤其將對銀行通過表外、同業等渠道“輸血”房地產市場的違規行為予以嚴厲處罰。

  360研究院分析師李萬賦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涉房貸款未來仍將會是監管重點。另有分析人士認為,在專項檢查之余,還須加大日常涉房貸款檢查力度,堵住銀行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漏洞,嚴懲管理不到位者。同時,堅持“房住不炒”定位,保持房地產金融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積極引導銀行機構依法合規經營,合理支持剛需及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切實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發生。

  保險業處罰落實雙罰制

  在保險業方面,華海財險近期收到了今年以來銀保監會對保險業開出的一張最大罰單。據銀保監會網站7月3日公布的罰單顯示,華海財險存在3項違法行為,包括車險業務虛列費用、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擔任公司高管,以及違規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華海康盈。華海財險共計被罰110萬元,同時被責令停止其營業總部接受商業車險新業務3個月;董事長、總經理等8名高管被警告並罰77萬元,其中時任總經理被撤銷任職資格。

  值得一提的是,華海財險被罰超百萬元,時任總經理還被撤銷任職資格。凸顯了監管對保險業嚴監管的決心,在處罰公司的同時也要落實到責任人。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在7月4日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銀保監會依法依規嚴格懲處,保持高壓態勢。特別是落實雙罰制,加強對高管人員的處罰,綜合採取了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吊銷業務許可証、撤銷任職資格、禁止進入保險業等多種處罰措施,切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使得機構不敢違規、不能違規、不願違規。

  梳理保險業罰單可以發現,違規開展業務、編制虛假材料、銷售誤導、產品不符合監管規定等都是常見處罰原因。其中,編制虛假材料的相關違規佔比最高,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相關違規的罰單累計超百張。另外,“朋友圈銷售誤導”也成為今年以來處罰的高頻問題。

  事實上,去年6月份,銀保監會就發布了《關於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的通知》,對相關風險進行提示。銀保監會表示,由於自媒體渠道參與門檻低、發布主體多、信息審核弱、轉發傳播快,已成為保險銷售誤導、不實信息傳播的高發領域,嚴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埋下大量保險消費糾紛和群體性事件風險隱患。

  從被罰主體來看,保險中介機構也是多數罰單的“主角”。處罰的事由除較為常見的編制虛假的報表、資料,給予投保人合同以外的利益,虛列、套取費用外,還包括未按期申請延續許可証、臨時負責人實際任期超過3個月、未按規定投保職業責任保險、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高管人員、與非法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發生保險代理業務、向未辦理執業登記人員發放佣金、未開立獨立代收保費專用賬戶等。

  有分析人士表示,不少保險中介由於業務規模較小,一旦被監管處罰,開展業務就很被動。監管處罰一方面對公司開展業務形成影響,另一方面也對合作保險公司造成影響,因此合規經營尤為重要。(劉 琪)

(責編:王仁宏、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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