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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27個月 開具1.17萬張罰單

2019年08月09日08:45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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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銀保監會27個月 開具1.17萬張罰單

27>120,這個看起來不可能的不等式背后,體現了近年來銀保監會對於違規行為的持續強監管。

銀保監會8月8日披露的數據顯示,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27個月),銀保監會系統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規范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11735份,罰沒總計59.41億元,罰沒金額超過了之前10年(120個月)的總和。

“實際上,總行層面對於下屬分支機構展業的合規性也十分重視,但是確實在分支機構的具體操作層面,有動作變形。”某中小銀行人士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有一些是專業性問題,有一些是利益驅動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首先點贊了監管的力度和精准度,同時也建議,“監管部門下一步除了繼續加大對個人的行政處罰以外,進一步考慮從源頭上、根本上找出‘病灶’,治標也治本”。

27個月罰沒近60億元

近年來,銀保監會以強化金融監管為重點,以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始終保持整治金融市場亂象的高壓態勢,持續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從嚴打擊重點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綜合運用多種措施保障行政處罰執行到位,確保行政處罰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切實發揮了行政處罰警示、教育及懲戒作用。

數據顯示,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的11735份罰單中,銀行業監管領域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8888份。處罰機構4432家次,處罰責任人員5305人次,作出警告3421家(人)次,罰沒合計54.88億元,責令停業整頓1家,取消任職資格450人次,禁止從業365人。保險業監管領域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847份,處罰機構2127家次,處罰責任人員3105人次,作出警告3982家(人)次,罰沒合計4.53億元,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81家次,限制業務范圍1家次,吊銷業務許可証10家,撤銷任職資格74人次,禁止從業4人。

專家建議“治標也治本”

劉俊海對記者表示,罰單數量、金額、處罰人員的增加以及力度的加強,體現了監管對於銀行業、保險業、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從嚴監管、穿透監管、精准監管、靶向監管、法制監管、協同監管的理念,體現了監管審查中對於違規、侵權、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劉俊海強調,應加強事先監管、事中監管的關口前移,特別是發揮好窗口指導的行政監管作用,讓金融機構及其董監高“照照鏡、出出汗,紅紅臉、治治病”,避免違規行為的發生﹔指導金融機構完善公司治理體系,加強內控合規體系建設、加強法律風險管控措施,“部分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形同虛設、有名無實,應當及時扭轉”。劉俊海表示。

除了銀行自身治理結構的問題,在部分銀行基層員工的眼中,違規頻發背后,其實也折射出銀行考核機制和導向的一些問題。某股份制銀行個金業務員工告訴《証券日報》記者,“總行對於存貸款規模、普惠貸款發放、代銷業務、貸款質量等都有考核指標,而且與收入甚至是去留直接挂鉤,再加上近年來業務開展難度加大,因此有個別從業者鋌而走險。”

不過,據《証券日報》記者了解,銀行近年來的考核制度和實操性指導也在逐步改進,例如在監管倡導下引入“小微企業貸款盡職免責機制”,解決員工對於業務產生不良貸款的后顧之憂﹔對於理財業務堅持“雙錄”,提高投資者教育普及程度等。

少數失信人面臨限制性措施

銀保監會表示,為提升行政處罰工作嚴肅性和權威性,確保執行高效高質,實踐中,各級監管部門採取有力措施,配合採用技術手段,及時提醒、督促當事人按期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監督被處罰機構加強后續整改落實,充分發揮行政處罰懲戒教育作用。

經對銀保監會系統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期間作出的行政處罰執行情況進行梳理排查,已作出的11735份行政處罰決定中,已執行完成11703份,執行率為99.73%。

對於執行中的情況,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律師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點評稱,“近年來,金融監管機構強化了行政執法力度,行政處罰案件和罰款金額也大幅度增加。行政處罰做出后,大部分被處罰的公司和個人都能主動繳納罰款。但是,也有部分被處罰主體,長期不履行處罰決定書義務,拒不繳納罰款。根據法律規定,如果被處罰主體拒不繳納罰款,監管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相關機構負責人或者個人,可能被列為失信人,其高消費以及投融資、貸款等活動都會受到限制”。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銀保監會將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切實完善行政處罰執行機制,壓緊壓實機構主體責任,著力強化聯合懲戒力度,有效保証行政處罰決定的貫徹執行,維護執法權威和法律尊嚴。(張 歆)

(責編:王仁宏、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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