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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ra 帶動幣圈“躁動” 需謹防概念偷換

2019年07月15日08:40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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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15日電 (易瀟)自上月臉書公司(Facebook)正式宣布發行加密貨幣天秤幣(Libra)以來,該話題持續成為金融監管部門和業界關注的熱點之一。

在周五(12日)中國人民銀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人民銀行辦公廳主任兼新聞發言人周學東表示,央行對此同樣關注,也在研究天秤幣發行后對金融體系可能帶來的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Libra的消息帶動比特幣價格飆升至年內最高點。更有炒幣者故意混淆數字貨幣等概念,借此來炒作以比特幣、以太幣為代表的虛擬幣(下簡稱空氣幣)。

事實上,盡管Libra和空氣幣存在一定不同,但兩者都不能被稱為數字貨幣。來自中國人民銀行等監管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多次公開表示,虛擬貨幣(包括私人數字貨幣)本質上不是貨幣,不可能取代主權貨幣。

Libra、空氣幣都不是貨幣

“臉書公司也加入炒幣大軍了!”這個讓很多炒幣者興奮的消息並不是事實。

6月18日,美國社交媒體巨頭Facebook上線加密貨幣項目Libra並發布項目白皮書,引發全球廣泛關注。這一項目協會由28家來自支付、技術、電信、區塊鏈等不同領域的巨頭組成。但目前,Libra正面臨著來自美聯儲、英國央行、法國央行等多國央行的警告和密切關注。

從《Libra白皮書》中可獲悉,Libra發幣是有明確的資產抵押,由一籃子法幣、政府債券等主權信用資產作為其價值擔保。也就是說,每一單位的Libra背后都對應著相應份額的美元、歐元、日元等法幣。

而空氣幣發幣大多沒有制約,更沒有法幣或主權信用資產作為其資產擔保,這使得其價格波動區間很大,容易受到人為操縱。

“雖然Libra挂鉤一籃子法幣,似乎解決了價格波動較大的問題,但是仍無法改變其不是貨幣的本質。” 中國央行參事、原央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鬆成近日在媒體刊文稱,“其中一個核心問題是,Libra目前仍然沒有國家信用支撐、沒有中央調節機制,其幣值如何得到穩定值得懷疑。”

而另一方面,在國內發行空氣幣已是違法行為。2017年9月,央行、原銀監會和証監會等七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被稱為ICO禁令。《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証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國家信用背書是貨幣的根本

目前,業內對數字貨幣的定義仍存在一定分歧,但普遍認可數字貨幣是一種以數字形式呈現的貨幣,而非紙幣、硬幣等實體貨幣,承擔了類似實體貨幣的職能,但能夠支持即時交易和無地域限制的所有權轉移。

央行原行長周小川曾公開表示,中國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和交易,都應當遵循傳統貨幣與數字貨幣一體化的思路,實施同樣原則的管理。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人民銀行是最早對數字貨幣進行研究和試驗的中央銀行之一。

與一些人理解的數字貨幣不同,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實際上是“數字化的法幣”,央行的數字貨幣可以理解為是現金一定程度的替代。

盛鬆成等人亦指出,即使隨著技術的進步,單一紙幣發展為電子貨幣等多種形式,其背后依然是國家信用的背書,這是最根本的基點。而私人創造和發行的數字貨幣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

警惕以區塊鏈為名的詐騙

自比特幣、區塊鏈等概念興起以來,利用虛擬貨幣、數字貨幣等概念實施詐騙的犯罪案例亦層出不窮。

去年,“普銀幣”詐騙案東窗事發。公開報道顯示,受害者超3000人,涉案金額約3.07億元,單個受害人最高損失約300萬元。

6月,上海市公安局抓捕一個以虛擬貨幣、期貨投資進行網絡詐騙的團伙。該詐騙團伙通過建立炒幣交流群,其每個群中隻有一個受害者,誘導受害人在其自建的交易平台進行交易。

多部門曾就此聯合發布風險提示,提醒投資者提高警惕。

去年8月,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於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風險集資的風險提示》,就指出不法分子以“金融創新”和“區塊鏈”為名,通過發行“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

面對“躁動”的幣圈,專家提醒投資者應保持清晰地頭腦,切勿盲目跟風,更應警惕犯罪分子偷換概念實施非法集資、傳銷和詐騙。

(責編:易瀟、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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