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証監會上交所開出科創板首張“保代罰單”

2019年05月22日08:14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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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証監會上交所開出科創板首張“保代罰單”

  近日,違規改動科創板申報文件的兩位保薦人吃到了科創板首張“罰單”。

  5月21日,上交所官網消息顯示,上交所對擅自修改科創板問詢以及招股書等申報文件的保薦人萬久清、莫鵬予以紀律處分,對指派上述保薦人負責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科創板上市項目的中金公司採取了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此外,証監會在上交所採取紀律處分的基礎上,對上述兩名保薦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上交所查明,4月28日,在向上交所報送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以下簡稱《問詢回復》)及同步報送的更新版招股說明書中,萬久清、莫鵬作為保薦工作具體負責人,擅自多處修改了招股說明書中有關經營數據、業務與技術、管理層分析等信息披露數據和內容,並由此同步多處修改

  了上交所問詢問題中引述的招股說明書相關內容。上述修改,未按上交所要求採用楷體加粗格式標明並向上交所報告,也未按照保薦業務執業規范和中金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規定報送公司內核部門審核把關。違規行為發生后,中金公司及其保薦代表人萬久清、莫鵬認識到行為的錯誤,並按照要求予以改正。

  上交所在紀律處分決定書指出,招股說明書報送稿以及對發行上市審核問詢的回復,是股票發行上市審核中的重要文件,市場和投資者對此高度關注。萬久清、莫鵬作為中金公司委派的保薦人,應當恪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要求認真回復問詢問題,報告招股說明書的修改內容。其上述不當行為,違反了《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和《上海証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的相關規定,也違反了保薦代表人的執業規范。基於查明的事實,保薦代表人萬久清、莫鵬是本次違規行為的直接責任人,上交所按照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意見,對其予以通報批評。該紀律處分決定將通報中國証監會,並記入保薦代表人的執業質量評價和誠信檔案。

  此前的5月14日,上交所曾公開表示,“對少數擅自修改問詢問題等不當行為,本所已經通過當面約談、二次問詢等方式,要求說明和糾正,隨后將在進一步核實情況基礎上,嚴格採取相應的自律監管措施。”

  証監會5月21日也表示,按照《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証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在上交所採取紀律處分的基礎上,証監會對上述兩名保薦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上交所指出,上述違規行為發生,同時也說明中金公司作為保薦機構,在保薦代表人業務管理、保薦業務內部質量控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就此,上交所已對中金公司另行採取了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督促其在科創板相關發行上市申請項目中,進一步加強保薦業務和保薦代表人監督管理。

  証監會強調,注冊申請文件受理后,未經中國証監會或者交易所同意不得改動。各保薦機構、保薦人和其他相關從業人員,應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科創板各項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切實履行信息披露、事項報告等義務,積極配合審核工作,全力確保申報質量。

  據了解,下一步,証監會將持續加大對科創板保薦業務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督促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嚴格履行核查驗証、專業把關的法定職責,做好盡職調查和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把控項目風險,切實發揮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推動科創板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上交所表示,后續將對發行上市審核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為,嚴格依規予以懲處。希望所有的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和其他中介機構及其相關責任人,能夠從本起違規行為和紀律處分中汲取經驗教訓,認真履行職責,對制作和報送的信息披露文件進行全面核查驗証,共同推動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平穩有序實施。

  有法律界人士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上交所關於科創板的首張“罰單”的作出以及披露可以說十分及時,可以威懾有類似違規打算的企業和中介機構:一方面確保科創板信息披露的質量,另一方面也展示了交易所對於違規行為的核查和處理能力。(張 歆 侯捷寧)

(責編:朱江、章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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