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7家新三板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報 昨日起被暫停股票轉讓
日前,股轉系統發公告稱,決定自2019年5月6日起暫停未按期披露年報公司的股票轉讓。據悉,截至2019年4月30日,尚有597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對於6月30日前仍未披露年報的公司將堅決予以摘牌,做到“出現一家、出清一家”,淨化市場環境,維護市場秩序,形成“有序進退、優勝劣汰”的市場格局,提升挂牌公司整體質量。
對此,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陶金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此次嚴格按照新三板相關規定對未披露年報的企業進行暫停轉讓股份甚至摘牌等處理措施,反映了監管層想要從根本上改善新三板挂牌企業質量,進而達到改善流動性和融資功能的目的。隻有從源頭上解決新三板挂牌企業的自身問題,才能夠真正吸引資本來支持應該被支持的中小科技企業的融資。
“新三板挂牌條件較滬深兩市寬鬆,本意是讓未能滿足滬深兩市上市的民營中小微企業獲得更方便的融資渠道,但新三板挂牌企業確實存在質量良莠不齊的情況”,湘財証券研究所宏觀研究員祁宗超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股轉系統針對未按期披露年報公司進行暫停股票轉讓,主要是為了強化市場的信息披露機制,對挂牌企業進行“去蕪存菁”,有利於新三板市場的建設發展,塑造良好的投融資環境,保護投資者利益。
“挂牌公司不按期披露年報的背后,往往隱藏著公司治理方面的嚴重缺陷,內控制度缺失,財務核算不規范,董監高人員不忠實勤勉,實際控制人不誠信,公司存在違法經營活動等問題”,民生銀行研究院研究員郭曉蓓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在未能按期披露年報的公司中,大部分公司對年報編制披露工作不重視,未及時聘請審計機構,甚至有部分公司拒不聘請審計機構、坐等摘牌。對於摘牌企業可將之歸納為三類:第一類屬資質相對較好企業,但選擇轉戰A股或者香港市場﹔第二類屬資質一般企業,原本寄望登陸新三板市場獲得流動性,借以實現融資,但如今企業承受的監管趨於嚴格,且信息披露規章尤為嚴格,因此主動選擇摘牌﹔第三類是自身經營情況較差的挂牌公司,因無法按監管要求進行信息披露,或不再符合新三板的制度規定,因而被強制摘牌。其中,以第二類、第三類企業居多。
陶金認為,無論是暫停股票轉讓或是摘牌,都是為了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夯實新三板市場長遠健康發展基礎,進而提升新三板服務民營經濟、服務中小微企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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