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對高校學生公寓免征房產稅
2019年02月21日08:27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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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對高校學生公寓免征房產稅
本報訊 財政部、稅務總局20日發布通知稱,為支持高校辦學,優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務,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高校學生公寓免征房產稅﹔對與高校學生簽訂的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通知稱高校學生公寓,是指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准收取住宿費的學生公寓。
企業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免稅政策,應按規定進行免稅申報,並將不動產權屬証明、載有房產原值的相關材料、房產用途証明、租賃合同等資料留存備查。(包興安)
(責編:朱江、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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