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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購重組易滋生內幕交易  專家建議高壓監管

2019年02月12日08:35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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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並購重組易滋生內幕交易 專家建議高壓監管

  日前,証監會發布的《2018年証監會行政處罰情況綜述》顯示,內幕交易類案件處罰87起,其中57起所涉內幕信息與資產並購重組事項相關。由此可見,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領域已成為內幕交易違法行為的易發、高發地帶。

  中郵証券董事總經理、首席研究官尚震宇昨日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並購信息在二級市場具有炒作價值,並購成功股價大漲,並購失敗股價漲后回調,因此為保証交易的公平性,需要對並購信息進行充分及時的信息披露。涉及並購重組的內幕交易,就是利用了二級市場炒作,獲得內幕信息一方,提前布局建倉,等公開信息披露后拉高“出貨”,損害其他投資者利益,破壞資本市場公平原則。

  萬博新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劉哲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上市公司進行具有產業協同效應、低估值產業並購高估值產業等並購重組行為,都有可能成為投資者關注的題材,帶來股價的波動。加之,重大並購重組涉及的環節復雜、鏈條較長,如果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不完善、資本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就容易利用信息不對稱滋生內幕交易。

  為了有效防止並購重組的內幕交易,尚震宇建議,首先,依據侵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程度,對當事人的泄密行為追究嚴厲的經濟責任,乃至刑事責任﹔其次,上市公司依法進行及時充分信息披露,並做好保密措施﹔最后,如有上市公司並購信息披露前,股價存在異動,監管層有權力無限延期其並購重組行為。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研究員劉向東昨日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在並購重組中應謹防“時長生變”,對交易停牌要限定時限和交易披露的及時性,不讓內部知情人留有時間非法套利。考慮到我國資本市場主要是以中小股東為主,因此大小股東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比較明顯,因而加強對並購重組的嚴監管十分必要,特別是要提高違法成本,謹防違法成本偏低,而使得內部交易獲利成為常態,這對上市公司的正常經營和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都有好處。

  “對並購重組的嚴監管,可以有效防止上市公司裙帶關系鏈條上的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的發生,為資本市場營造了公平的交易環境。”尚震宇認為。

  劉哲也表示,在中國經濟新舊動能轉換的關鍵時期,並購重組是企業轉型和產業鏈整合的重要方式,但也存在本末倒置的現象,通過忽悠式並購、跟風式並購,甚至利用內幕交易進行炒作股價,偏離了資源配置的初衷。對於業績承諾、商譽減值、內幕交易等的嚴監管,一方面有利於讓並購重組回歸到企業經營本身,促進產業整合,另一方面,也有利於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維護市場秩序。(本報見習記者 孟 珂)

(責編:朱江、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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