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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混改提速 第四批試點企業數翻倍至百家

杜雨萌
2019年01月17日08:09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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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杜雨萌

  本輪國企改革啟動至今已走過4年多時間,而今年,可以說是實現2020年國企改革目標的關鍵之年。在1月14日至15日召開的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負責人會議上,國資委在對2018年工作總結的基礎上,對2019年國資國企改革作出具體部署。專家認為,2019年國企改革將有四大看點,包括混改范圍擴大、國資授權經營體制改革加大等。

  擴大重點領域混改范圍

  加大改革授權力度

  作為本輪國企改革的突破口,混合所有制改革仍是今年的重頭戲。國資委指出,今年要繼續擴大重點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范圍,積極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出資的企業,以及主業處於競爭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周麗莎看來,2019年,混改在壟斷行業將更加開放,與此同時,會更加以微觀市場主體的地位來落地。

  值得關注的是,目前在已經開展三批混改試點企業的基礎上,近日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表示,下一步將加大國企混改力度,在前三批50家試點企業的基礎上,加快推出第四批100家以上試點。

  “隨著第四批混改試點的啟動,首先可以明確的是覆蓋范圍以及涵蓋的企業類型會繼續擴大。”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吳琦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預計,今年混改的重點將在模式與配套機制等方面進行探索。

  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強調,今年要繼續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內涵,著力轉換企業經營機制,特別是在法人治理、選人用人、強化激勵等方面取得實質性進展。

  目前在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方面,各級國資委已經選擇了21家中央企業和122家地方國有企業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

  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書記郝鵬表示,今年要深化兩類公司試點,在國家必須掌握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改組成立一批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組建一批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盤活資本存量,不斷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和水平。

  “雖然各地已相繼組建‘兩類公司’試點,但從實際情況來看,部分地區對於‘兩類公司’的功能定位和運作模式仍不清晰。”吳琦認為,隨著第三批“兩類公司”試點的正式啟動,預計未來還會探索第四批試點,並將重點放在地方國企上,以此達到引領和示范作用。

  肖亞慶表示,今年要進一步加大授權力度,建立授權調整機制,探索將部分出資人權利授予試點企業。推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進行組織架構調整、管控模式改革,進一步打造市場化運作專業平台,在國有經濟戰略性重組和布局結構優化中發揮更大作用。

  推進多領域專業化整合

  嚴控央企金融業務

  本次會議指出,要積極穩妥推進裝備制造、船舶、化工等領域企業戰略性重組﹔持續推動電力、有色金屬、鋼鐵、海工裝備、環保、免稅品等領域專業化整合﹔推進區域資源整合,減少同質化競爭。

  周麗莎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當前,在資源環境約束日益嚴重、國際間產業競爭更加激烈、貿易保護主義明顯抬頭的新形勢下,必須切實推進企業兼並重組,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增強抵御國際市場的風險能力。整體上看,一些行業重復建設嚴重、產業集中度低、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市場競爭力較弱的問題仍很突出,因此,必須加快這類行業的整合速度與力度。

  吳琦認為,環保領域在前些年的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產能過剩、同質化競爭、國際分工地位低端等情況,因此,推進該領域的專業化整合,有利於打造一批行業龍頭企業,進而推動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提高國有企業資本配置效率,進而提升國際競爭力﹔再從免稅品角度來看,今年我國經濟工作的重點之一就是要形成強大的國內市場,而免稅品可以說是國內消費市場的新引擎,促進免稅品行業專業化整合有利於引導境外消費回流,這也是應對國內消費增速趨緩、進一步擴大內需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撐。

  當期,在中央繼續強調“六穩”工作以及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大背景下,國資委對於央企金融業務的管控也加大了力度。

  會議指出,要強化對期貨、信托、基金等金融業務管控,探索建立金融業務和投資基金分類管理及備案制度﹔嚴控金融業務新增投資,對主業經營效益不佳、產融結合效果不明顯、風險隱患較大的存量業務進行清理整頓﹔規范開展金融衍生業務,嚴守套期保值原則,嚴禁任何投機﹔建立從集團公司到金融子企業的多層次風險管控體系,加強金融業務運行監測強化金融與產業間以及各金融子企業間的風險隔離。

  吳琦表示,部分央企在前些年的發展過程中,通過控股、參股等方式成立了期貨、信托、基金等子公司,使得大量產業資本進入金融行業,進而促進了產業型金融控股集團的形成。客觀來說,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的融合,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央企促進產融結合、提高資金利用效率,進而提升核心競爭力。但不可否認的是,部分央企在實際運作過程中背離了初心,過度金融化使其偏離了主業,不僅沒有對實體主業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反而因為金融子公司的過度投機、盲目投資、規避監管,導致資金脫實向虛,加大了企業杠杆率和國有資產的風險。同時,這些央企內部的關聯交易以及與金融企業的交易,相對來說更頻繁、更復雜、更隱蔽,疊加我國對於產業型金融控股集團的監管仍存在一些的不足,且企業內部風險管理體系尚不完善,容易累積和誘發系統性金融風險。因此,嚴控央企金融業務、規范產業型金融控股集團發展刻不容緩。

(責編:李棟、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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