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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上市首日有望去“枷鎖”

2019年01月14日08:19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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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首日“秒停”,之后緊跟多個“一”字漲停板,這種新股上市后的“模板化”走勢有望被打破。1月12日,証監會副主席方星海關於“建議取消新股首日漲停板限制”的發言引起極大關注,也給了市場一個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預期。在業內人士看來,取消新股首日漲停板限制不僅有利於緩解對次新股的炒作,還能夠減少次新股的暴漲暴跌情形,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方星海講話釋放改革信號

  1月12日,証監會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第二十三屆中國資本市場論壇時的一段“建議取消新股首日漲停板限制”的講話引發廣泛討論,方星海的表態也被市場看作是監管層釋放的一個改革信號。

  具體來看,1月12日方星海在出席第二十三屆中國資本市場論壇時表示,“新股第一天價格漲了44%,沒有交易量,沒有交易量的價格是虛幻的不准確的價格,人為限制導致價格不合理。而且前幾天都沒有交易量,非常不合理,限制了交易,首日漲停板這個事情要研究,我個人覺得應該取消”。

  據悉,目前實行的關於新股上市首日漲跌幅限制是於2013年底啟動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當年11月30日,証監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明確要求交易所“完善新股上市首日開盤價格形成機制及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機制,建立以新股發行價為比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制度,加強對炒新行為的約束”。

  Wind數據統計顯示,在2014年之前上市的新股,上市首日股價漲幅高則能達到幾倍甚至二三十倍。之后為防控新股炒作,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交所於2013年12月13日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的通知》,根據規定,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在2013年12月13日,深交所發布了《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制度等事項的通知》,為切實防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風險,維護証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定新股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1小時,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至14:57。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不充分

  實際上,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實施之后,新股雖然不能在上市首日達到幾倍漲幅,但基本上都會頂格“秒停”,緊接著還會有多個“一”字漲停板,次新股炒作之風依然盛行。

  而伴隨新股炒作而來的是上市首日的低換手率以及后市股價的暴漲暴跌。Wind數據統計顯示,在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之前,新股上市首日的換手率大多處於50%-95%之間,諸如,在2012年10月9日上市的光一科技,公司上市首日的換手率達86%﹔2012年9月27日上市的東土科技,上市首日的換手率達68%﹔2011年11月25日上市的安潔科技,上市首日的換手率達90%。

  在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之后,新股上市首日換手率都是微量。如2019年1月11日上市的華培動力,上市首日的換手率為0.177%﹔2018年11月30日上市的隆利科技,上市首日的換手率為0.094%﹔2017年12月15日上市的華能水電,上市首日的換手率為0.18%。不難看出,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之后,新股上市首日未能達到充分交易。

  在北京一家小型私募機構人士看來,新股上市首日“秒停”,緊接著多個“一”字漲停板是一種“不正常”的市場行為。另外,在當前的發行制度下,次新股暴漲暴跌的情形頻現。英大証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認為,由於炒新者、追新者、吹新者的存在,新股上市一般都會遭到過度炒作,之后中小投資者追高買入,隨著股價的一輪暴跌,中小投資者損失慘重。

  以春光科技為例,公司於2018年7月30日正式登陸A股市場,發行價為18.46元/股,上市后公司連續斬獲了8個“一”字漲停板,公司股價曾在2018年8月28日盤中達到61.98元/股的高點,但之后,公司股價開始迅速回落,不斷下挫。截至2019年1月13日收盤,公司股價收於30.23元/股。經北京商報記者計算,若是追高買入的投資者,至今仍持有春光科技股份,僅1手目前即已浮虧逾3000元。

  次新股暴漲暴跌將緩解

  多位業內專家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取消新股首日漲停板限制有利於降低市場對次新股的炒作,緩解新股的暴跌暴漲情形。

  新時代証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指出,新股發行制度是我國資本市場市場化改革中至關重要的環節,也是我國企業進入資本市場進行融資的第一步,更是資本市場能否給上市公司提供高效率融資的重要途徑。而目前的新股發行制度卻導致新股上市首日在二級市場上沒有交易量,人為地扭曲了新股上市首日供求關系,導致新股收盤價並非真正的均衡價格。在隨后的交易日內,對新股的超額需求這一信號將使投資者預期價格繼續上漲,這種預期增加了新股需求,並減少了新股供給,最終新股的股價連續上漲,甚至出現連封漲停板,造成部分投資者炒作次新股的現象。“而取消新股首日漲跌停板限制則將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緩解次新股的炒作行為。”潘向東如是說。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則認為,新股發行漲停限制制度雖然抑制了股票上市首日的上漲程度,但之后接連的多個漲停板最終還是導致IPO溢價率過高,這也是導致市場后期波動率遠遠高於成熟市場的原因。因此,取消新股首日漲停板限制,也能夠有效緩解新股的暴跌暴漲情形,是IPO發行市場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另外,北京一家小型私募機構人士指出,在新股上市首日漲停板上多則有幾十億元資金在排隊買入,而這部分資金一般可能要排隊7、8天。在這種情況下,大量資金就會吸附在次新股上,是一種資源浪費。“如果取消新股首日漲停板限制,這些資金就會自由地進出,有利於釋放出一部分流動資金。”該私募人士如是說。

  此外,上述私募人士也認為,取消新股首日漲停板限制的同時還應制定配套的發行定價機制,應該讓市場來定價,這樣才可以更有效地避免新股上市首日的大漲大跌情形。

  北京商報記者 崔啟斌 馬換換/文 李烝/制表

(責編:李棟、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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