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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結構性存款:"換馬甲"保收益 產品風險需警惕

2019年01月10日08:23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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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年末的硝煙還未散盡,各家銀行又馬不停蹄投入2019年新年攬儲大戰。隨著資管新規及理財新規的逐步落地,剛性兌付被打破,保本理財時代漸行漸遠。

  然而,《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走訪北京部分銀行發現,多家銀行目前熱推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盡管標示著浮動的收益區間,但理財經理在介紹時卻表示銀行基本可以保証客戶拿到最高收益。對此,業內人士認為,這種假結構性存款屬於變相剛兌,隨著監管趨嚴,未來將得到規范。

  “浮動收益”卻被說成“保最高收益”

  結構性存款產品的實質是將投資人用於理財的資金分為兩部分,主要部分作為銀行存款,小部分用於投資金融衍生品,因此結構性存款產品的收益率不僅與存款利率挂鉤,還與所購買的黃金、期權等在觀察期內的走勢有關。

  普益標准研究員於康向記者表示,結構性存款產品的收益率是變動的,在預期最高與最低收益率之間波動,且通常來說較難達到預期最高收益率。

  然而,記者走訪發現,多家銀行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盡管標示著浮動的收益區間,但銀行理財經理在介紹時卻表示銀行基本可以保証客戶拿到最高收益。

  記者在某大型國有銀行的手機銀行APP上了解到,該行2019年以來已經推出3期結構性存款產品,其中1萬元起購的有兩款:180天期的利率為2.7%至3.55%﹔348天期的利率為2.7%至3.65%﹔還有一款為20萬元起購,期限為181天,利率是2.7%至3.85%。根據說明書,這三款產品均屬於保本浮動收益類,與外匯匯率挂鉤,收益隨挂鉤標的表現在預期區間內浮動,銀行對產品的本金和最低收益提供保証,但不保証能實現最高收益。

  不過,該行理財經理在向記者介紹時,說法卻與產品說明書不同。他表示,預期收益並不是浮動的,要麼為最低值,要麼為最高值,並且銀行基本可以保証客戶拿到最高收益。“比如1萬元起購的,180天期的基本可以保証3.55%的收益,348天期的基本可保証3.65%,拿不到最高利率的風險很低。”

  某股份制銀行理財經理向記者介紹該行某結構性存款產品時也表示,該產品收益雖與黃金挂鉤,但並不浮動,收益率為1.35%或者3.75%,且基本按最高收益率即3.75%執行。

  據了解,這種名為浮動收益,實則保本保收益的產品並不是真正的結構性存款,通常被業內人士稱為“假結構性存款”。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表示,隨著資管新規落地,理財產品剛兌被打破,很多銀行推出結構性存款產品,且市場需求旺盛,這其中不乏一些假結構性存款。真正的結構性存款是以挂鉤標的在金融市場的真實交易為背景,而有些產品背后並沒有真實交易,只是為了達到保本保收益的目標,給出了更高的收益許諾,這種產品就是假結構性存款。

  於康表示,假結構性存款是指原本用於投資衍生品的資金並未真正與金融衍生品挂鉤。假結構性存款在產品設計時,或是為嵌入結構性存款的衍生品工具設置不可能執行的條件,導致衍生品交易不可能被觸發,或是在設計時將嵌入衍生品的觀察區間或者情景條件設置得較為寬鬆,從而很容易就可獲得預期最高收益。

  一家股份制銀行的理財經理向記者表示,該行推出的一款1年期結構性存款產品與黃金挂鉤,收益率為1.75%或3.98%。“除非發生金價上漲或下跌在50%以上,否則收益率都可達到3.98%。”

  銀行賣力吆喝為哪般

  業內人士表示,銀行推出假結構性存款,主要是為了吸引客戶,以高息攬儲。而這種假結構性存款仍屬於變相剛兌,隨著監管趨嚴,未來將得到規范。

  於康表示,在資管新規與理財新規發布后,銀行一方面逐漸失去了保本保收益的優勢,競爭壓力加大,另一方面同業業務受限導致存款流失嚴重。結構性存款可以在短期內最大限度地迎合投資者“保本保息”的投資習慣,幫助銀行留住客戶,緩解銀行流動性危機,因此受到了銀行的青睞。

  記者在一家國有大行網點的窗口處看到了推薦結構性存款的宣傳頁,就此詢問網點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對記者說:“這就是以前的保本保息的理財產品,只是換了一個名字。”

  在於康看來,銀行推行假結構性存款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首先,針對不同挂鉤標的和期限的結構性存款定價需要選擇不同的模型和參數,而許多中小銀行缺乏經驗和人員配備,很難設計出真正結構化的存款產品。其次,真實的結構性存款也意味著增加了收益的波動性,會對客戶形成沖擊。另外,當前對結構性存款監管力度不大,使得一些並不具備衍生品交易資質的中小銀行仍在發行結構性產品,“假結構”亂象由此產生。

  溫彬表示,假結構性存款仍屬於變相剛兌,隨著監管趨嚴,未來將受到限制。同時,溫彬表示,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逐漸完善,真正的結構性理財產品將得到更大的發展。“目前我國金融市場的深度還不夠,匯率、利率、金融衍生品等交易規模還較小,真正的結構性理財產品的市場環境還不夠成熟。未來,隨著利率市場化等的推進,結構性理財產品在打破剛兌的情況下,將更加規范的參與金融市場。”

  真結構性產品風險需警惕

  融360最新發布的《2018年11月銀行理財市場分析報告》對銀行結構性理財產品的風險進行了提示,指出購買結構性存款的投資者要注意,真正的結構性存款,最終產品收益率不一定達到預期收益率,所以在購買前要仔細閱讀其收益規則。

  根據2018年7月銀保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結構性存款已納入銀行表內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相應納入存款准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的繳納范圍,相關資產應按規定計提資本和撥備。那麼結構性存款是否可看作普通存款呢?又存在哪些風險?

  對此,於康表示,真正的結構性存款中投資銀行存款的部分風險很小,且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因此其安全性主要取決於用於購買衍生產品的資金比例,投資衍生品比例越高則可能的風險越大,但通常銀行用於購買衍生品的比例不會太高,總的來說其風險介於銀行存款和銀行理財之間。相應的,結構性存款的收益大於銀行存款,一般情況下不及銀行理財。

  “結構性存款比較適合對收益要求不高,低風險偏好的投資者。結構性存款並非‘保本’理財產品,仍存在一定的風險,投資者在選擇時不要隻被收益率吸引,還要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了解結構性存款的風險等級和投資標的,在自己能夠承受的風險范圍內理性投資。”於康說。

(責編:李棟、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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