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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組織集中採購試點,藥品擬中選結果公示

帶量採購,藥價平均降了一半多

本報記者 李紅梅
2018年12月10日07:5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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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國家組織“4+7”城市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擬中選結果公布,與試點城市去年同種藥品最低採購價相比,藥價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達到96%。藥價大幅下降擠掉的主要是銷售費用等水分,不影響企業發展,並且降價不降質。

  

  12月7日,國家組織“4+7”城市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擬中選結果公布,正式對外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25個試點通用名藥品集中採購擬中選,與試點城市2017年同種藥品最低採購價相比,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達到96%,其中22個為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擬中選結果引起社會各界關注,試點辦、聯採辦負責人就有關問題接受了記者採訪。

  聯盟採購

  藥價最高降幅96%

  擬中選結果顯示,31個試點通用名藥品有25個集中採購擬中選,成功率81%。其中,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22個,佔88%,原研藥3個,佔12%。與試點城市去年同種藥品最低採購價相比,擬中選價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原研藥吉非替尼片降價76%,福辛普利鈉片降價68%,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相比低25%以上。

  目前,擬中選結果還在公示期。公示期結束后,聯採辦將會確定並發布中選結果。試點辦將指導和推進各試點城市制定試點方案和配套政策,兌現招標結果。

  此次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採取“國家組織、聯盟採購、平台操作”的形式,由國家醫保局、國家衛健委、國家藥監局等國家有關部門成立國家試點工作小組及其辦公室,推動試點城市形成聯盟集中採購。以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和沈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11個城市的公立醫療機構為集中採購主體,組成採購聯盟,各試點城市委派代表組成聯合採購辦公室,試點地區藥品集中採購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委托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採購事務管理所及其陽光採購平台,承擔具體集中採購工作。

  針對以往量價脫鉤、競爭不足、採購分散、政策不協同的特點,此次試點最大的亮點是帶量採購,明確入圍資格為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及原研藥。聯採辦匯總了11個試點城市的用藥數量,在採購公告中明確了每個品種的採購量。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與原研藥實現公平競爭,中標結果顯示,原研藥僅佔3席位置,其余由仿制藥奪得。

  國家衛健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傅鴻鵬說,帶量採購是我國多年來藥品採購一直爭取達到的目標。與不帶量的集中採購相比,帶量可以給藥品企業明確的銷售承諾和預期,從而可以給出更優惠的價格,讓患者獲得更多收益。同時,減少藥品購銷過程中的灰色空間,避免“二次公關”、醫院“二次議價”等問題。

  擠掉水分

  降低藥企銷售成本

  此次試點擬中選藥品價格平均降幅達到52%,原研藥僅有3個,不管是仿制藥還是原研藥,都在原價格基礎上降價獲得擬中選資格。由於價格降幅較大,且佔有11城市較大份額的市場規模,結果公布后引發輿論熱議。

  聯採辦負責人認為,結果符合預期。“集中採購本身具有降低採購價格的效應,具體到企業,由於各自的費用結構不同、市場結構不同,降幅有高有低。上海市2017年對26個品規藥品開展帶量採購,平均降幅為54%。參考上海市效果,本次集中採購總體降幅符合預期。”

  有些藥品中標價格比較低,聯採辦負責人認為,藥價虛高是我國醫藥領域存在的現有問題。根據權威部門調查資料,在藥品銷售價格中,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和合理利潤,僅佔了較小的部分。因此這些擬中選藥品價格大幅度下降后,擠掉的主要是銷售費用等“水分”,藥品生產企業“還是能賺錢的”,中標不影響企業發展,並且降價不降質。本次集中採購以通過一致性評價為入圍標准,中選后藥品監管部門將強化監督檢查和產品抽檢,加強全生命周期質量監管,確保一致性評價不是“一次性”評價,因此群眾不必擔心藥品的質量和療效。

  對企業來說,“當期非利空、長期是利好”。該負責人說,擬中選藥品價格大幅下降,根本原因是在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模式下,既往包含在銷售價格中的銷售費用、市場推廣成本等“水分”沒有存在必要了。帶量採購、承諾及時還款、聯盟採購方式大大降低了藥品生產、銷售成本,將藥品生產企業從“帶金銷售”的無序競爭中解放出來,有利於引導其將努力轉移到提升藥品質量、促進藥品研發的正確軌道上來,對我國醫藥產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深遠意義。

  在中選結果執行中,國家藥監局、工信部等部門,將採取有力措施保障中選藥品的質量和供應。加強對中選品種生產、流通、使用全周期的質量監管,提高抽檢頻次,加大違法違規企業追責力度。建立企業庫存和停產報告制度,確保供應穩定。醫保基金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30%預付醫療機構,調動企業積極性。

  進入醫院

  確保患者盡快買到

  11城市患者何時能買到這些價格低廉、質量較優的藥品?

  試點辦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將確保中選藥品進入醫院並得到優先使用。醫療保障部門將藥品使用情況納入醫保協議管理,出台支付標准政策,加強對中選藥品和未中選藥品採購使用的監測監控,對因規范使用中選品種而減少醫保基金支出的醫院,結余部分按比例留給醫院,建立健全醫療機構醫保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衛生健康部門將中選藥品納入臨床路徑管理,制定用藥指南,優先使用中選藥品納入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體系,建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激勵約束機制。

  專家指出,帶量採購堵住了“二次議價”、回扣空間,明確承諾的市場用量將是競爭性的,將深刻觸及以藥補醫機制,直接觸動藥企和醫療機構的利益。如果要避免以前的集中採購老路,必須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徹底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建立科學補償機制,並通過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進,三醫聯動改革,確保群眾以比較低廉的價格用上質量更高的藥品。

  制圖:郭 祥 


  《 人民日報 》( 2018年12月10日 11 版)
(責編:李棟、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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