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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長潘功勝昨日指出 支持中國互金協會建設國家互聯網金融監測平台

互聯網金融應接受更嚴格的監管

程婕
2018年12月09日09:04 |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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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短幾年時間,怎麼會讓人感覺到一提‘互聯網金融’,就好像是騙子,或者有很多的騙子混入其中,這個過程有哪些經驗需要總結,行業未來的出路在哪裡,如何規范健康地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昨日在第二屆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上拋出的這個問題發人深思。

  潘功勝指出,如果說金融科技的本質也是金融,那麼就意味著不能套上科技的外衣就變得不是金融,是金融就得按金融的規矩辦,是科技自然定位是為金融提供支持和服務。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互聯網企業,無論自稱是數字金融、金融科技、Fintech還是Techfin,概念的游動不應影響對金融活動本質的判定。

  “互聯網金融和金融科技並未改變金融的風險屬性,其與網絡、科技相伴生的技術、數據、信息安全等風險反而更為突出。因此,互聯網金融或金融科技應接受更為嚴格的監管。”

  在談到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時,潘功勝強調,金融活動必須接受嚴格的市場監管。任何金融活動都不能脫離監管體系,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能以技術之名掩蓋金融活動的本質。他表示,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准入管理的主體、日常監管的主體和從業機構展業空間范圍應該保持一致。要有責任明確的監管主體和清晰的日常監管規則,並堅持監管規則的公平性,防止監管套利,不論對金融機構、互聯網企業還是金融科技企業,應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落實穿透式監管。隻要做相同的業務,監管的政策取向、業務規則和標准應該大體一致,不應對不同市場主體的監管標准寬嚴不一,引起監管套利。

  同時要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金融監管部門與相關的執法部門密切合作,近年來,央行和公安部門配合得非常好,相互支持,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採取零容忍,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為金融與科技的融合發展營造良好健康的環境,為整個經濟和社會的穩定運行提供保障。

  他還表示,要充分應用信息科技手段,提高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技術支撐能力。推進常態化互聯網金融風險監測機制,加快監管技術平台的建設,完善互聯網金融風險監測預警機制,支持國家計算機網絡安全中心加快建設互聯網金融風險技術分析平台,支持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建設國家互聯網金融監測平台。文/本報記者 程婕

(責編:李棟、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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