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金融

車險“報行合一”落實難 嚴監管作用幾何

2018年12月03日08:05 |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小字號

  ● 制定費率方案應嚴格遵循合理、公平、充足的原則,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不正當競爭﹔應報送新車業務費率折扣系數的平均使用情況﹔應報送手續費的取值范圍和使用規則。

  ● 手續費是指向保險中介機構和個人代理人(營銷員)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手續費、服務費、推廣費、薪酬、績效、獎金、佣金等。

  ● 新車業務手續費的取值范圍和使用規則應單獨列示。

  

  自8月1日開始,財險公司嚴格執行車險手續費自律以及“報行合一”。且不論效果如何,爭議已越來越大。尤其車險利潤到底該如何保障,似乎難有定論。

  12月,報行合一嚴格執行進入第五個月,然而有跡象顯示,在2019年開門紅臨近之時,全國很多地方有重回報行合一之前的態勢。

  落實仍有難度

  為了剎住這股苗頭,有知情人士表示,近期銀保監會已經召開會議,要求嚴格執行報行合一。落實不到位,將嚴厲追責。比如,若發現有公司“報行不一致”,將停止該地區相應中支公司車險銷售3個月,公司要對所在地區主要負責人追責﹔若同一公司第二次被發現,將暫停該公司相應省公司車險銷售3個月,公司要對省公司主要負責人追責。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樣的處罰算是非常“狠”,暫停地方支公司銷售車險產品3個月,對任何險企來說都是直接的保費損失,對后續業務開展的影響也將無法估量。

  以上監管要求雖未進行公示,仍引發了行業熱議。嚴厲的處罰真的管用嗎?最終能否降低車險中介費?

  一位多年負責財險公司的業務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首先,報行合一並非新規定、新制度或新做法。從《保險法》的角度看,車險業務必須實施產品、費率報行合一﹔其次,雖然報行合一是老做法,但實施效果不佳,成了行業一大“難啃的骨頭”﹔再者,雖有改革,但全行業虧損狀況難改善,現階段除了要求險企自律 、嚴厲處罰,隻剩向海外成熟市場學習實行完全市場化運作,但顯然我國國情並不合適照搬海外模式。

  所謂報行合一,是指險企報給銀保監會的手續費用需要與實際使用的費用保持一致。這是6月29日銀保監會制定的《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商業車險費率監管有關要求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18〕57號,簡稱“57號文”)中規定的。

  政策制度早已存在,落實難歸根結底還是渠道中介手續費居高不下。每張保單手續費高達40%-60%不等,有的甚至更高,使得險企車險業務利潤被擠壓的同時,投保人也得不到實惠。

  強監管或是唯一出路

  有業內人士認為,從根本上解決當前車險之困,唯一的道路是實行徹底市場化。但當前徹底放開肯定不現實,除了行業自律和監管處罰同時進行,似乎並沒有更好的辦法。

  最后,降低中介手續費的重任依然要靠監管處罰來威懾。可是,處罰真的會將高達40%以上的手續費降至合理位置嗎?而且什麼是合理價位似乎也沒有定論。

  記者查閱海外成熟車險市場發現,經過長期的競爭,其市場操作已經很理性,保費收入也在合理水平,中介手續費在10%-15%之間。當然,監管層的處罰此前也很嚴厲。

  那麼海外市場的經驗中國可以借鑒嗎?有財險人士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中介手續費降至多少,這是無法統一的,海外市場有其特定的人文環境和歷史階段,而我國的國情、人文背景以及車險所處的歷史階段不同,一味地照搬能否產生同樣的效果還很難說。

  根本上,即從消費者的角度看,保費不是專門養中介的,誰也無法確定15%就是適合我國的合理水平,零中介費也無可厚非。但如今老問題還沒解決,新問題又出現,在一些互聯網平台出現后,客戶真實信息無法透明,中介費虛高問題更難治理。在這種亂象下,除了行業自律以及更嚴厲的處罰監管,似乎沒有更好的路可走。

  有人認為,當前報行合一落實一直很難,關鍵還在於處罰太輕,犯錯成本太低。如果監管機構在發現違法問題時,立刻出台禁入措施,且擴大罰款金額。在這種威懾之下,可能會扭轉行業風氣,從而進一步促進行業自律。

  據悉,早在今年第二季度,就有兩家險企因違法違規被保險監管部門責令停止相關車險新業務6個月,還有一家財險分公司被責令暫停車險新業務3個月。今年上半年,共有9家財險分公司被責令停止商業車險新業務,同時,共有16位財險分公司高管被撤銷任職資格。

(責編:李棟、朱一梵)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