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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企啟動2019年“開門紅”朋友圈再現保險“炒停售”亂象

2018年11月29日08:11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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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各壽險公司密集備戰2019年“開門紅”(歷年1月份或一季度)之際,監管再次發布風險提示,稱某人身保險公司代理人馬某在其微信朋友圈中發布“炒停”信息,以“即將停售”概念誤導消費者,涉嫌虛假宣傳。

實際上,近年來在備戰“開門紅”前夕,有不少保險代理人在朋友圈發布各類“炒停售”信息,誤導消費者,而近期銀保監會的風險提示無疑具有警示意義。

一位上市險企基層銷售人員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之所以有業務人員在朋友圈不厭其煩地發布“停售”保險產品,是因為“這招推銷產品頗為有效”,此前也有不少業務人員借“134號文”炒停售。

監管警示“炒停售”

11月下旬以來,大型壽險公司開始備戰2019年“開門紅”。

“險企積極部署2019年“開門紅”銷售,以年金型產品銷售為主,同時平衡四季度業績沖刺和“開門紅”籌備節奏,后續需持續關注“開門紅”銷售情況。” 銀河証券分析師武平平提到。

但今年保險“開門紅”前夕,無論是保險公司主銷產品,還是代理人質態與往年相比均有些不同。華泰証券研報表示,經歷了今年“開門紅”的低迷,代理人隊伍加速脫落,以銷售長期健康險與長期儲蓄險為主的代理人留存率提升,隊伍質態逐步優化。但新的市場環境下,年金險銷售仍有一定壓力。

實際上,歷年“開門紅”,保險公司均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推動保費增長,為推動“開門紅”期間保費迅速增長,搶佔市場份額,保險公司往往從前一年的四季度開始准備,通過各種途徑加大產品宣傳力度。

在這種背景下,銀保監會發布風險提示稱,某派出機構在“亮劍行動”專項檢查中發現,某人身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馬某在其微信朋友圈中發布“購買返還型健康保險最后機會”、“重大疾病保險費率調整”等“炒停”信息,以“即將停售”概念誤導消費者,涉嫌虛假宣傳。

實際上,“炒停售”此前就存在。例如,申萬宏源証券近期的研報表示,去年同期134號文代理人“炒停”年金險,部分代理人提前完成四季度指標,同時“開門紅”產品形態轉變部分消耗險企運營資源。

據《証券日報》記者梳理,今年三季度以來,已經有超過3家險企由於業務人員在朋友圈發布“炒停售”等信息被處罰。此前,山東保監局對民生人壽棗庄中心支公司部分保險代理人通過微信朋友圈宣傳不合規內容欺騙投保人的行為也進行了處罰。

“炒停售”本質為銷售誤導

實際上,無論是朋友圈“炒停售”,還是線下“炒停售”,本質上均為銷售誤導。例如,在上述案例中,馬某作為保險代理人,用“炒停”等營銷策略開展保險業務屬於違規行為。

銀保監會表示,人身保險產品分為普通型、分紅型、萬能型、投資連結型等,“返還型健康險”這種表述並不准確。馬某借用“返還型健康險”表述混淆健康保險的特點和作用,實為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根據《人身保險銷售誤導行為認定指引》,辦理保險銷售業務的人員不得對與保險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作虛假宣傳﹔不得有以保險產品即將停售為由進行宣傳銷售,實際並未停售等欺騙行為。

此外,即使保險公司決定在部分區域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根據《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規定,保險公司也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進行宣傳和銷售誤導。

近年來,個別保險代理人或迫於業績壓力,或由於普通消費者專業知識欠缺、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在朋友圈發布炒停售的虛假誤導信息,尤其是隨著自媒體發展,這一趨勢愈演愈烈。

今年6月份,銀保監會就表示,當前,包括互聯網站、應用程序、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微信等在內的自媒體平台已成為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以及保險從業人員展示公司形象、推介保險產品、介紹保險服務、普及保險知識、宣傳保險理念的重要渠道。但由於自媒體渠道參與門檻低、發布主體多、信息審核弱、轉發傳播快,已成為保險銷售誤導、不實信息傳播的高發領域,嚴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埋下大量保險消費糾紛和群體性事件風險隱患。

保險“開門紅”在即,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消費者:一是購買保險時,應當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不要盲目跟風沖動消費,根據自身需求理性選擇。二是提高風險防范意識,不輕信網絡傳言,相關政策信息應以官方渠道發布為准。如有疑問,及時通過官方渠道向相關保險機構咨詢或向監管部門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在保險公司層面,銀保監會曾要求,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必須充分認識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通過加強事前預防、完善事中監控、嚴格事后追責等方式,扎實做好本公司及所屬保險從業人員的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控, 杜絕出現違反《保險法》《廣告法》《網絡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保險監管機構有關規定,違背公序良俗和誠實守信原則的違法和不當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

(責編:李棟、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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