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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退市改革方案出爐 傳遞重大違法退市“從嚴”信號

潘清
2018年11月17日22:59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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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上海11月17日電(記者潘清)備受關注的上海証券交易所退市改革方案16日正式出爐。將上市公司“社會公眾安全類重大違法”情形納入強制退市新規的同時,改革方案傳遞出重大違法退市“從嚴”信號。

  《上海証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16日發布實施。《上海証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和《上海証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2018年11月修訂)》同時發布。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7月27日証監會《關於修改<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要求,退市新規明確了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具體違法情形和實施程序,制定了標准更客觀、程序更透明、針對性更強、威懾效果更好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相關業務規則。

  據介紹,上交所退市新規明確了証券重大違法和社會公眾安全重大違法兩類強制退市情形。其中,在原欺詐發行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兩大領域的基礎上,新規對証券重大違法情形進行了類型化規定,明確了首發上市欺詐發行、重組上市欺詐發行、年報造假規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等四種情形。

  對於上市公司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侵害社會公眾利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新規專門作為一類退市情形進行規范。

  根據新規,社會公眾安全類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具體情形包括: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依法被吊銷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許可証,或者存在喪失繼續生產經營法律資格的﹔交易所根據上市公司重大違法行為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程度,結合公司承擔法律責任類型、對公司生產經營和上市地位的影響程度等情形,認為公司股票應當終止上市的。

(責編: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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